郎咸平说过这样的话:“许多人喜欢留学美国,是因为美国可以非常骄傲地告诉任何人美国梦。像奥巴马这样父母离异的黑人也当上了美国总统,他任命了商务部长骆家辉,是第三代移民,父母是从餐馆洗盘子开始的。还有朱棣文,是留学到美国之后留下来的,最后成了能源部长。在中国,这种事情没有可能。”一个可以给任何人希望的社会,当然值得向往!这才是“爱国、创新、包容、厚德”。所以说,“喜欢美国”“恨美国”,完全思维角度立场的问题。美国充当国家医生整治萨达姆这样种毒瘤的人,有他的意义,因为这些人最恨民主意识,如果全球蔓延,迟早会威胁到美国自己,于是,只能先发制人了。另外,正因为萨达姆这样的恨美国,于是就忽悠百姓也要恨美国。其实,事情就这么简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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