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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9209|评论: 22

[群众呼声] 巴中市梁永镇一个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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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3 15:47
这种贱货太多了朱公乡也有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91.82.x 发表于 2015-11-23 15:47
这种贱货太多了朱公乡也有

但她喜欢男人骚扰,不留口德,咋个善终……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男人在外面放水赚钱,每个月给她1万,然而,她娘生病50元都给不起,她弟弟是个智障,弟弟的孩子9岁了,还不能自己屎尿....这一切她都不闻不问,该不该遭报应?

发表于 2015-11-23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能这样说别个三。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scbzpolice 发表于 2015-11-23 15:54
楼主,不能这样说别个三。

她破坏我长辈的家庭,不该骂?,我还想找人打她呢,死烂货,30出头就满脸皱纹,然后拉皮,美容,,连自己父母都不管,遭天谴!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自己父母都不管,,遭报应遭报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3 15:58
顶起!过五千!

发表于 2015-11-2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一个巴掌拍不响,楼主不应当这么做!你在这里已经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权,别干这种违法的事,违法的代价会越来越高昂!建议给长辈做好工作,断了念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3 16:31
要有合法的解决方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3 17:21
楼主你已涉嫌违法了。

发表于 2015-11-2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行为已经违法,若当事人到法院告你,你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的行为继续发展下去谨防进监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23 21:21
哈得。这样己经严重违法了!法治社会,不能任性哦!后果严重!

发表于 2015-11-24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注意别触犯法律,有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你这样容易构成诽谤。

发表于 2015-11-24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在网上进行人身攻击并未经允许公开别人联系方式是不对的哟,严格讲,算是违法了。。。
发表于 2015-11-2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涉及人身攻击、未审先判的帖子版主应该禁止,而不是放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1-2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巴中的南江人 发表于 2015-11-24 10:42
这种涉及人身攻击、未审先判的帖子版主应该禁止,而不是放任。

支持。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1-2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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