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张某办的农家乐被巴中中学龙湖学校一直污染到现在,2005年巴州区出台文件由巴州区科技园立即按规划铺设排污管道,但至今未铺设排污管道,不断的污染使农家乐报废。张某要求巴中中学和巴州区共同赔偿损失200万元,2012年12月9日巴州区信访联席会议文件决定由巴州区给予张某60万元信访专项资金;区财政局给区信访局拨付了信访专项资金,2013年2月4日,巴中市信访联席会议文件决定由巴中中学赔偿张某农家乐损失60万,巴中中学将这60万元转到区信访局。该局只给了张某一个60万元的信访救助资金,区信访局称张某领的60万元信访救助是巴中中学的赔偿款,巴中中学的赔偿款也是信访救助,文件中并没有这样说。张某举报反映后区审计局审计区信访局的账务,审计中发现区信访局用60万元《领款单》复印件做帐,但审计局未按《会计法》,《审计法》予以处理。为此,2014年12月22日上午张某与审计局赵某发生争执,赵某拿着手机报警,张某被劝下电梯,赵某因提前下班去接孙子,在审计局大院里与张某相遇,张某说你刚才在报警,等警察来了再走,赵某要走,张某去拦,赵某将张某的手指扭伤。下午3点审计局送张某到医院检查,张某右手两个手指骨折,审计局付了500余元的医疗费后就一直不管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责任“,审计局赵某是因审计工作造成张某损害的,该由审计局承担责任,张某多次要求到省骨科医院治疗,该局局长说:“去找王东明[四川省委书记]治,意思是看你找谁都不管。张某不但没有拿到应得的60万元,反而还被巴州区审计局扭伤两个手指,由此可见,老百姓维权难,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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