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几句:首先,你的家人出现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也很伤心,心情也很激动,我深表同情;其次,我要批评楼主,你既然要发到网上来,就得容许所有网友的言论自由,别人评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当然个别网友言辞过于犀利,而你竟然对他们一个一个进行回驳抨击,而且言辞也很犀利,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懂你的心思,你不就是想借助网络舆论的平台,扩大此次事件的影响来获得更多人的支持,给施工方强大的舆论压力;第三,要说责任,肯定双方都有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对于施工方:部分网友说没有封闭施工、没有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这些对于修高速路来说,太难了,战线拉得那么长,不可能全部围起来,也不可能每个点都有安全监管员、对所有闲杂人进行监管,这就必然存在安全隐患。当然施工方的管理者对于闲杂人等、特别是老年人上正在施工的高速路时,应该及时制止,如未劝退或者制止,理应承担责任。对于楼主:你家老人既然是快80岁的老年人,平时是否教育引导她千万不要去未完工的高速路上溜达,未完工的高速路,存在安全隐患,所有人都是知道的。最后,走司法路径,您还是要以退为进,不要动不动就把责任往施工方上面推,对于四川路桥这么大的国企,几十万、百把万对于他来说真是小菜一碟,但是处理不好,对于以后施工就困难多了,这样会塑造一个不好的案例,以后修高速路对于某些不怀好意的后人,就专门让老年人去高速路上,你懂的噻,现在这个社会花样多得很,要扯皮,我想法院律师比我们都会扯。所以还是明确双方责任,合情合理合法寻求司法及社会所有力量的支持,为你讨回公道,赢得一些补偿,同时要传递一种正能量,告诫全国修高速未完工的高速路,所有人都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全国这种血的教训太多了,只有首先从自身个人多注意安全意识,教育老人小孩不要随便去那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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