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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第20次控告南充市中院原院长崔均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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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0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顶!

发表于 2016-4-11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789lkjh 发表于 2016-2-9 18:30
公权力不受法制的约束,必然造成冤假错案!

顶!
发表于 2016-4-12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需要不断的完善制度,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发表于 2016-4-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清事实,情况属实,应当严惩

发表于 2016-4-1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6-4-1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6-4-1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背后

发表于 2016-4-17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周永康耀武扬威

 楼主| 发表于 2016-4-1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个文明国家,发生了错案得不到纠正,甚至连司法程序都不敢启动,这比错案本身更可怕。

发表于 2016-4-1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03年,申诉人拿到了本案全部案卷笔录共计172页。从案卷笔录中暴露出了三大问题:1、仪陇县公安机关采用引诱、欺骗、伪造、篡改、添加、暴力等非法方法收集了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2、仪陇县检察院主管刑案的副检长徐志涛隐瞒了案卷中三份证据;3、法院一再把公安机关收集的13条违法证据包装成“瑕疵证据”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6-4-2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法院、检察院没有依法将这两份询问笔录排除,反而一再把刘某这两份询问笔录当成主要的、唯一的定案依据,对被告人张雍处刑10年。因此,证据确实充分证实检察机关冤诉,人民法院冤判。在铁证如山的无罪证据面前,仪陇县检察院、南充市检察院应当依法撤销错误起诉书!南充市法院和四川省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全部错误判决书、裁定书、通知书,重新审理,公正判决,宣告张雍完全无罪!可是,知错未改,坚持错误,甚至直接诬陷,把错误判决维持近13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4-3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查司法案件,敷案抹案,就是司法腐败份子保护伞。

发表于 2016-5-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不能沉!
发表于 2016-5-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查。
发表于 2016-5-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080789 发表于 2016-4-13 17:25
查清事实,情况属实,应当严惩


顶!
发表于 2016-5-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凭特权们的良心和道德。

发表于 2016-5-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讲求以证据说话,裁判要站在社会正义和道德捍卫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评价。否则背离司法公正,有损法治原则。

发表于 2016-5-1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检察院?相互推诿,又官官相护?谁能对法院、检察院监督?

发表于 2016-5-1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6-5-12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通过18大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责任制对司法权有明确规定,不信法官会自己把自己往腐败利益链条上捆绑?对法律仍无敬畏之心?在申诉人的帖文中回复:各有各的难处。因此,质疑在本案的复查中法官的司法权受到了左右或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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