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把村干部当干部,自觉维护党规党纪 从自身做起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条热帖是《村主任为给儿子大办婚礼 主动辞职:一定要风光一次》,山西一村主任给儿子办婚礼,上报纪委未批准,辞职之后大办儿子婚礼,这一行为虽情有可原(为家中独子办婚礼,朋友多),但也违反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相关规定,虽然辞职,但毕竟当过干部,思想觉悟应该更高,更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举办筵席符合有关规定,不准设立礼柜;不准未按规定程序报告、未如实报告或超出报告事项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其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在新修订的《 准则》出台后,作为村干部也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相关规定执行,应该熟读新《准则》,新准则不仅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面向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了党员在生活中陷入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这是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彰显和维护党章权威,修良好品行,齐良好家风,牢记党规党纪,守住底线,用严明的党规党纪约束自己,树立梳理党的良好形象。(玉扇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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