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们能关心下2002年,恩阳区群乐乡郭连双与赵思怀房屋纠纷一案。一块基脚石能翘起整个房子?最多也只能对一面墙有影响,况且在我们家没建房子前,赵思怀家那房子已经有裂缝了,当时有证人证词。这事群乐乡街道上的人都知晓。按道理来说,损坏多少赔多少的原则,为什么要我家赔他家整个房子?打个比方:两车刮撞,只赔刮撞的地方吧!不可能赔一辆整车给人家啊,同样的道理,我家处理这问题上为什么就变味了,要赔整个房子?他家和法院找了一家没有资质的鉴定机购鉴定我家不认同。我家亲自找了成都蓉城有资质的鉴定机购鉴定结果与他家相差五倍,为什么法院非要选用没资质的鉴定机购的鉴定结果?此地无银三百两吧!当时法院为什么会这样判,依据又是什么?这件事整个群乐老百姓谁不知晓他赵家是靠他在巴中市有人有关系有后台来的。(他老丈人是原宣传部部长李进忠),当时打这个官司他家就直说了,这个官司打不打都赢定了,此话谁都明白啊,这不就是仗着他家有强硬的后台吗?也许你们重看一下这个案子也许会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在里面阻碍了法律的公平性。我认为当时判决不公正,不公平,有人情和关系在其中左右司法公正判决。。今年三月巴中人民法院对人民承诺: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我们看到了希望,希望冤案错案有地方申诉,这个案子那么多年了,申诉无门,处理得当是否?我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平等的原因是人的人情网,人的关系阻碍了公正,公平。中国是法制国家,不能让老百姓有苦没地方说,有错不给纠正的地方。此事希望得到观注和跟进,实在不行,只有继续上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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