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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四川音乐学院 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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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川音大二学生杀人分尸案若干内部消息

女ZL,四川绵阳人,3月初单位安排去成都学习,3月24日晚在苏格被灌了酒灌了药后,被凶手带回川音本部旁边,一环路南一段凯越新城1005室杀害并分尸、抛尸于成都东郊,凶手分尸后还在楼底吃了钵钵鸡和茶馆喝茶。。。。。 凶手是川音大2的学生,具体姓名警方未透露,19岁,家宜宾的,学钢琴。身高160,一头黄毛,非主流。

 

案发时间是2009年3月25日凌晨

死亡时间是3点左右

25日凌晨1:30分死者还给朋友通过最后一个电话

25或26日的某日后半夜,用两个大旅行箱抛尸于成都东郊。

另有从犯两名,一男一女。是否川音学生未知。

 

事后凶手破解死者QQ密码,以死者身份上网发布假消息迷惑死者亲友。

27日早8时许回复了死者QQ好友几个留言以后开着死者川B牌照的车准备销赃后潜逃新疆,被警方的布控发现后,驱车疯狂逃窜,10余辆警车围追堵截。在撞毁4辆车,撞伤3人后,因受伤过重昏厥被当场抓获。

死者火化前我见到了。。

只能说。。

惨不忍睹。。。完全认不出来是本人。。。

主要致命伤全部在头部与上半身。。

是被活活打死的,不是一击毙命。。

然后分尸。抛尸。盗QQ,发布假消息。销赃。逃逸。。。


可怜的叔叔阿姨。。。

现在凶手家里找了两个律师,想把那个畜生的狗命保住。。。

副死者生前照片,网上仅能找到这么一张能用的了,其他的基本都被凶手删除或被警方提走


3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杀人碎尸案后,立即立案,由分局局长亲自率队侦察。仅用48小时就抓获了杀人凶手张浩和同伙冯杰、雍晓芸。

据警方提供,2009年3月24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朱珠(小名),女,26岁,被诱骗到成都武候区凯悦新城1单元10楼15号被杀害碎尸。凶手张浩用家中健身哑铃,十分残忍地将朱珠的颅脑砸破,几乎成两半,朱珠当场死亡,凶手为了隐避尸体,逃脱罪行,又用刀将将面部、颈部多处砍伤破像,牙齿砸掉数颗,双手双腿被破掉,双腿和肢体砍成几节。在帮凶冯杰和雍晓芸的协助下,3月25日19时被抛尸车锦江区江家堰村六组。凶手张浩抛尸后,抢走被害人价值7万多元的雪佛兰红色轿车仓惶逃跑。在刑侦人员的追捕中,凶手又驾车撞伤多名无辜民众,该车多处撞坏。

凶手张浩交代他是宜宾人,今年20岁,现就读于成都四川音乐学院大学二年级。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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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27日早8时许回复了死者QQ好友几个留言以后开着死者川B牌照的车准备销赃后潜逃新疆

 

有钱人,

发表于 2009-6-5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主流????死了就死了嘛

发表于 2009-6-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惊心

发表于 2009-6-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53]

发表于 2009-6-5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太黑暗了,太残忍了,这些被称之为大学生的生物变异了!

发表于 2009-6-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手也是这个学院的学生?太残忍了!

发表于 2009-6-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生们,,千万别单独去跟男的出去。。。

发表于 2009-6-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了!

发表于 2009-6-6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水水在2009-6-5 23:21:00的发言:
女生们,,千万别单独去跟男的出去。。。

[em52]LZ高明,耍朋友也一群人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水水在2009-6-5 23:21:00的发言:
女生们,,千万别单独去跟男的出去。。。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哥真男人  铁血汉子

发表于 2009-6-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操女”的母校

发表于 2009-6-6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怕怕~~

发表于 2009-6-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

发表于 2009-6-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仇啊
发表于 2009-6-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为死难者默哀。

通过LZ及相关新闻报道分析,凶手可恨,而死者也有些值得检讨的地方。

发表于 2009-6-7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脑残一族。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总不来电在2009-6-7 17:20:00的发言:

残忍背后一定有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

往往可以编写成好看的剧本

发表于 2009-6-7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示:

安全第一。

少和非主流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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