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经纬》文章
邛崃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启动纪实
(两期连载之二)
高祥君
四、实施·民主议事 建立保障
为了消除失地农民怕吃亏上当的顾虑,推动邛崃市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进展,邛崃社保局在成都市征地人员参保的计算机运用程序尚未安装之时,采取纯手工操作方式为首批失地农民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于2004年6月7日下午3点,在临邛镇联丰村五组召开了“邛崃市首批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养老金首次发放仪式”。该村114名失地农民成为邛崃市首批参加社会保险的征地农民,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32人。会上向114名参保人员发放了城镇医疗证书,向32名领养老金人员发放了养老金银行存折。这个仪式新闻见诸于《邛崃日报》,即现在的《今日邛崃》后,让失地农民真切地体会到参保的真实可靠和实惠,打消了他们的许多担心和顾忌,有力地促进了临邛镇其它村组宣传19号文件和开展新征地的工作,对我市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月中旬,邛崃市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的工作重心,由宣传、动员、摸底阶段转入参保手续办理阶段。社保局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社保局抽调两名副局长和六名业务人员组成专项手续办理班子,并将其分成两个组:一个组负责审核征地手续、征地参保指标和农转非户籍,以及村组参保人员名单和人数;并按参保人员分类录入计算机,核算参保缴费金额。另一个组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领养老金等证件。要求两组成员根据参保村组人员的多寡,随时集中突击办理,限时完成。
7月下旬,针对开办参保工作以来反映出的各类问题,临邛镇政府会同社保局、国土局一起组织召开了全镇各村主任、村会计和小组长参加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手续办理培训会”。会上,国土局重点讲解:征地农转非指标的计算方法和如何按村组年龄结构段计算一、二、三类参保人数。并强调:村组落实到户的人员名单,必须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农转非户籍。社保局则依据国土局分配的征地参保各类人数指标,详细讲解参保办理程序;1、村组应提交的《已(或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名册》、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和征地批复及农转非户籍的复印件;2、村组依照社保局核算参保金额缴费,到社保局办理参保和养老金证件。3、时间要求,9月底前完成已征地人员参保工作;4、已征地一类人员从10月起每人领取210元养老金;2004年起,新征地一类参保人员,从征地部门为其参保缴费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每月养老金按城镇职工缴费15年计发,2004年计发的养老金男为185元、女为170元。
会后,临邛镇各村都陆续行动起来,正在大家积极踊跃参保时,却因新征地养老金低于已征地养老金而产生了指标分配的矛盾,谁都不愿意要新征地一类人员的参保指标。各村委会多次协调沟通都无法解决,为此在各村召开了一事一议的村民议事会,最后村民议定:采取最原始的抽签方式来分配征地参保指标。这种看似最原始的方法却成了村民公认的公平分配方式。按此方式分配指标后,村民均无异议。它的确起到了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作用。此后,全市各镇乡也大多数采取这种分配方式,将征地参保指标落实到人头。使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8 月10日上午,“邛崃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会”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的市级领导有冯俊佳、王渝蓉、徐耘三位副市长,市政策研究室、国土局、社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乡书记、镇长,以及临邛镇村支书、村长和村民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在社保、国土部门依照19号文精神作了发言之后,三位副市长着重强调:此次会议标志着“邛崃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全面展开,前期在临邛镇的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要求各镇、乡建立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专人负责。在工作开展上,首先组织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19号文件,吃透精神,在此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其次做好征地调查,摸清底数工作;第三在进入征地农转非指标分配参保阶段,一定要讲究工作方法,尊重村民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第四鼓励已征地二、三类人员积极参保,使已征地政策在这两类人员中得到很好地落实。会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失地农民参保工作在邛崃各镇乡全面铺开。原定年底结束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的工作日程,一直延续到2005年10月31日才告一段落。为什么不说结束?是因2008年又重启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工作,把2004年国土局分配给各镇乡村组的参保指标,而一些村组当时放弃的参保指标重新清查、落实人员参保,届时才真正是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工作的结束。而新征地农民参保则从征地开始,随时办理,直至今日。
此后,邛崃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工作进入实质性的办理阶段。当时,市社保局租借中行总部(南街)底楼一半营业厅和二楼办公,开办征地人员参加社保工作后,社保办公处无论是底楼参保、缴费、办事窗口,还是二楼参保资料收集、审核等手续的办理,每日前来办理参保手续的村组干部川流不息。八、九两个月,社保局两个征地参保手续办理组成员整天伏案工作十小时以上,星期天也照常上班,从无懈怠;每晚加班将当日所收证件、手续、参保名册无误的人员录入计算机,做到征地参保工作日日清:每日统计参保人数,掌握参保进度和镇乡参保动态。隔日一次,将镇乡参保进度和村组分类参保人数上报市领导小组。
当年,贯彻19号文办理失地农民参保工作,效果甚佳,《邛崃市志》第二十二篇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的农村社保中这样记载:“2004 年按照‘土地换保障’思路,以政府引导、镇乡组织、适当补贴、个人自愿、逐步推进的方式,开办被征地‘ 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两年(含2005年)内全市共有1.57 万人参保(包含已征地农民参保1.22万人,新征地农民参保0.35万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0 周岁以上的一类人员8175 人;男满50 周岁不满60 周岁,女满40 周岁不满50周岁的二类人员4249 人;男满40 周岁不满50 周岁,女满30 周岁不满40 周岁的三类人员3292 人。” 当时,有1.57万名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得到了有力地保障。从2004年解决失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的同时,成都市和邛崃市两级政府就每年注入政府补贴资金,以弥补2003年前失地农民(1.22万人)仅按22%缴费的资金缺口,这十年两级政府共注入补贴资金2.1亿元,平均每年政府注入补贴资金达2100万元之多,有效充实了失地农民专项社会保险资金,为邛崃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构筑了坚实的保障大堤。
五、续篇·完善政策 提升保障
自2004年起,邛崃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工作开展至今,已有十年多了,但新征地农民参加社保的政策却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得到改进、充实,特别是2009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接着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成劳社发【2009】131号文贯彻落实31号文通知,把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年龄从原来的男满40、女满30周岁,提前到不分男女,只要年满16周岁即由征地部门为其缴一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16周岁以上至男59岁、女54岁的,每多一岁就多缴一年参保费,最多缴15年;男满60、女满55周岁的由征地部门为其一次性缴15年社保费用,从次月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按城镇职工同等待遇计发;时至今日仍执行此文规定。这些调整,使失地农民的社保政策趋于更加完善,彰显其注重民生、普惠民众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同年,政府还完善了另一项失地农民保险政策——调整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把原来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按城镇职工调整养老金的70%增加的规定,提高到现在的与城镇职工同步同等水平增加;丧葬待遇在只有四个月丧葬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八个月的抚恤金。使被征地农民享受了与城镇职工完全同等的待遇,真正成为城市的一员。
时至2014年10月底,邛崃市失地农民——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已达4.36万人,其中:一类人员(领养老金人员)16286人,二类人员(缴费15年人员)16184人,三类人员(缴费10年人员)11109人。特别让人欣慰的是:失地农民一类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平均已有1362元多,是2004年初次参保时人均210元的6.5倍。这些倍增的数据不仅表明了失地农民的生活得到真正的保障与提高,还有力的证明了邛崃失地农民已实实在在地分享着邛崃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这些年,经过邛崃社会保险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邛崃社会保险的良好形象早已植入民心,无论走在城市的街头巷尾,还是步入镇乡的农家小院,总会在不经意间听到谈论社保的话题,其赞誉之声常盈于耳。甚至,小青年们在谈情说爱时都会询问对方:“你父母买社保了吗?”这随口的一句问话,不仅充分说明了社会保险在市民心中所处的地位,还反映了老百姓对参加社保的重要性已有深刻体会。但逢此刻,总会涌出一股暖流,慰藉自我,昔日工作的艰辛与烦恼都化着烟云随风而去。(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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