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料灰顶子造成 重大灾害的请求 请求人:杜家碧,女,47岁,家住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中梁街23号,粮食系统大龄下岗职工。电话:15182784787 请求事项: 1、请王东明书记在百忙之中调查核实,督促相关部门立即赔偿灰顶子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恢复我们房子的原状,防止大风暴雨可能继续给我们造成灾难。 2、请有关部门追查社区、诺江镇一些干部的渎职、不作为,倒查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官官相护。 请求事由: 我们周围的高楼蓝顶子上面的塑料灰顶子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晚上从高空飘落下来给我们周围的房屋及财产造成重大灾害,对我们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生活极不安宁,四年来得不到彻底解决。我家连这一次在内已有6次, 好几次都是既遭风灾又遭水灾(风来雨来)。找到社区、诺江镇政府,他们用救灾款给灰顶子房东补偿拆除灰顶子并签订责任协议。房东只管收钱,四年来灰顶子相关领导不作为,任由风来处理,安全隐患随时存在,长期威胁我们. 我们今年7月18日又遭到灰顶子的袭击,砸烂房上的琉璃瓦,又遇到下大雨,屋内遭水灾。第二天开始我们一家人在社区、诺江镇、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奔波至今,交上访材料,在网上向县上领导相关部门反应多次, 直到如今得不到明确的回复和具体的处理。诺江镇及以下的单位部门书面材料不签收,副镇长、安办主任打电话找借口开会,问领导电话不说,下来不到受灾户家里查看灾情,踢皮球,对上面转下来的信访材料造假回复,敷衍了事,走形式主义,连受理通知我当事人都不知道,他们就在网上给上级部门传回复和处理意见。这符合信访条例吗?程序都不合法,依法治国的今天居然他们敢这样,太无法无天。奇怪的是灰顶子房东却三番两次得到救灾款补偿。其实就是救灾款惹的祸。这就是他们走的群众路线,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作风,这就是他们的体察民情。他们的渎职给我们带来灾难,无人追究?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人倒查责任?更没有人审计这几年救灾款的使用?我只是谈的现象,可以从现象看实质,从小事情小隐患可以看出诺江镇干部的形象、干部的作风及腐败。由此可见,官官相护,老百姓解决问题比登天还难。 特此请求 呈: 四川省省委王东明书记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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