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是蓬安的一位2014年患了甲亢的病人,属城镇零活就业人员,2014年我弟得了甲亢,经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医治无效,转院去川北医学院医治,医治途中,求找周围的朋友涮卡相助节省了大半开支,2014年06月10日,医生告诉我弟可以门诊报销,并到蓬安县医保中心领取特殊疾病门诊跟踪服务申请书。於2014年11月5日,申报到蓬安医保中心,2014年年底,申请报销特殊门诊, 该贵中心以未冲破起步线为由,未以报销〈金额997.元〉
2015年1一12月,我弟到川北医学院进行正常门诊治甲亢伴心肌损伤。特殊门诊药费5093.84元。於2015年11月21日病发住院,因临床诊断: 1,大面积脑梗塞。2,高血压3级,很高危组。3,外围动脉粥样斑块形成伴狭窄。4,甲状腺功能亢进,1311治疗后。5,脑积水。(出院证明书摘录),以及2014年10月29日,门诊病情证明单:诊断:甲亢伴心脏损伤;建议﹕长期服药,定期门诊。2015年11月11日。蓬安县医保中心审批同意纳入特殊门诊报销。可以於2015年12月9日,特殊门诊开销5093.84元,报销只有50多元,住院个人又支付4358.46元,询问:2015年,蓬安县医疗保险局公开宣传承诺: 蓬安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政策问答:第四项第6,7条之规定:6,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按比例最高可报200元/年/人。7,建立了特殊疾病管理制度。对糖尿病,高血压等特殊疾病患者就医,根据病情轻重,分别实行实行特殊门诊补助或门诊就医按住院报销。由此不服, 我弟到的川北医学院甲亢专科医治,机构属于正规的医疗单位,县保中心审核为何:6093.84元为何只报50多元,不知原因何在?是川北医学院医院用药错误?还是蓬安县医保中心审帐有误?,更有趣的事,县医保中心有位领导声称:有些先声报一句话,不事先声报就是不报!从中反映出一个权力的重要,特借此平台要求网络问攻!恳请回答!请求广大网民参攻议政,笔者不胜感激!:handshake
蓬安汪先生,电话08178185855。
2015年12月12日
CT号:857389,MRI号:144033,其他检查号:20151123004,201511220128,病案号:13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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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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