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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罪犯故意伤害拒不悔罪 专家质疑青神县法官判缓刑存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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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青神县村民帅建平和妻子在自己的家中惨遭胡仲君、胡冰、葛勇菲、葛奎等四人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而在罪犯自始至终既没有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医药费、拒绝认罪的情况下,2015年12月2日,青神县法院审判长刘跃红在被害人及其辩护人强烈抗议下,仍然坚持当庭宣判被告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以上三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此举遭到了被害人及法律专家的质疑,认为罪犯在没有进行法律规定的赔偿等条件、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官以“认罪态度好”为理由对具有暴力倾向的罪犯适用缓刑,显适公允,对社会启不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反而容易助长罪犯的嚣张气焰,给社会带来隐患。
更加让帅建平一家不安的是,在法院开庭之前,就有人带话给他们说对方已经做好了法院的工作,把审判结果告诉了他们,因而不需要得到他们的任何谅解,更不会赔偿他们医药费用等。开始他们还不相信,当庭审判的结果与之前的信息一点不差,这以是他们质疑审判有猫腻的原因之一。
附件:【2015】青神刑初字第69号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故意伤害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被告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给予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均给予从轻处罚。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犯故意伤害罪成立,所举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建议适当,其指控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胡仲君的辩护人辩护称被告系初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请求从轻处罚的理由成立,此项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判决:一、被告人胡仲君、胡冰、葛勇菲犯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型1年。
二、由被告三人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共同赔偿帅建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26014元(法院认定的实际费用为32517元)、李建芬23993元(法院认定实际费用为29991元)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戢爱平认为:1、在故意伤害案中,犯罪人没有主动向被害人道歉的行为,不应视为具有主观悔罪感;2、没有向被害人进行完全的经济赔偿,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不属于“认罪态度好”;3、就本案而言,量刑显然太轻,达不到惩治效果。罪犯在光天化日之下采用残忍手段,对村民进行故意伤害,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采取一边倒的有利于罪犯的判决,容易造成社会对法制的误解,不利于打击犯罪。4、被害人应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抗诉。
相关法律条款:
刑法解释(3)犯故意伤害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①没有赔偿且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②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③为了不正当竞争或者泄愤报复等非法目的,买凶、雇凶或纠集黑恶势力伤害他人身体的;



                                                受害人:帅建平 手机:18381192995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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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来吗

发表于 2015-12-15 2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公,坏人横行,这还有天理么?凭什么有钱人有权人就可以干预司法公正,?人心太恶了,坏人必须得到惩罚,法律不公,

发表于 2015-12-15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太不公平了。让人怎去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15-12-15 21: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暗啦,青神就没有好官。全部该清查一下。

发表于 2015-12-15 21: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5-12-15 2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青神就没有好官,太黑了

发表于 2015-12-15 2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太多不公平:hug::@:@:@:@:@

发表于 2015-12-15 2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_QPB8u 发表于 2015-12-15 21:50
这个社会太多不公平

法院本来是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的,你们这样怎么让老百姓相信?

发表于 2015-12-15 2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拥有钱和权就可以随便伤害他人,社会太黑暗!法律的不公还要这般纵容吗!应该严惩!给受害人一个交代!给社会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15-12-15 2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平 没人性

发表于 2015-12-15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这个判决是来故意引起民愤的吗?

发表于 2015-12-15 22: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恶人就该得到报应,怎么可以这么做,难道世界没有王法了吗?

发表于 2015-12-15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人享受公平!刘法官好自为之

发表于 2015-12-15 2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分h

发表于 2015-12-15 2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这个判决是来故意引起民愤的吗?

发表于 2015-12-15 2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样子法律还有什么用,该给受害人一个交代,严惩这种人,伤害人之后态度还如此恶劣,肯定会遭到报应,:@:@:@

发表于 2015-12-15 22: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地方小,有权有势就专门欺负老百姓,还是社会早已形成这样的现状。。

发表于 2015-12-15 2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_DXEF2 发表于 2015-12-15 22:13
恶人就该得到报应,怎么可以这么做,难道世界没有王法了吗?


法院本来是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的,恶人就该得到报应,怎么可以这么做,难道世界没有王法了吗?

发表于 2015-12-15 22: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地方小,可法律一直在啊。难道,这天下,竟然成了有权有势有钱人的天下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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