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泸州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泸州究竟意味着什么?给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位市民到底带来什么?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概括,最恰当的应该是“惠民”。对泸州来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一次实在的惠民之举。
为什么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次实在的惠民之举?因为在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指标中,包含大量民生指标、社会和谐指标和群众评价性指标,特别是非常注重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评价,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坚持创建惠民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举措,不断以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自身并且付诸于实践当中。在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前进步伐中,我市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四川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在区域之间、城市之间,形成了较强影响力。然而,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发展形势复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追求有一定差异,市民在教育、就医、养老、住房、文化和生态环境方面还有更高的期待,这就要求我们以全面发展的眼光来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我市提供新机遇,在创建工作中,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而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生态环境和文化体育等民生工程不仅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个让市民“暖心”的惠民之举。
“力争2017年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突破,全力改善民生,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在我市《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中,市委、市政府描绘出泸州未来发展的美好愿景,这个愿景在体现着城市决策者智慧的同时,也顺应了全市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强烈期盼。我们等待着全体市民共享创建成果的那一天!
高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