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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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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6:37 | |阅读模式
昨日看了“黑手伸向烈士陵园红军尸骨惨遭破坏”http://bbs.mala.cn/dispbbs.asp?boardid=5&replyID=7285258&ID=1302859&skin=1感触太多!

  我在这里是说事,剩下的是非对错,由大家来定了!!!

  -----------以下内容是6月8日,上午了解的部分情况,经证实绝对属实

  烈士陵园维修整治原因

  原巴州区烈士陵园现状:建园时间长,且处于滑坡地段,致使陵园碑座沉陷、碑体倾斜、碑文风化以及围墙、保坎断裂;环境美化不足,杂草丛生,且陵园建设不规范、墓地布局不统一。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再次使陵园严重受损,多处出现灾情。

  关于网上反映的问题

  烈士陵园改造建设于2008年11月20日开工,主要修建烈士大门和纪念碑维修加固,改建墓碑,陵园景观。在改造之前,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名义,于2008年10月发布改造公告。同时于2008年10月在当地的《巴中日报》、《巴中电视报》发布改造公告,又于2008年11月在巴中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烈士陵园公告一周。在此期间又多次电话联系召集烈士家属和红军家属进行协调并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经专家论证,相关部门审定,政府同意制定了烈士陵园改造方案。目前一期工程烈士陵园大门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墓碑改建、陵园美化正在进行中。

  制定的墓碑全由天然大理石制成,宽500mm,高900mm,厚120mm,其墓座长800mm,高150mm进行单体统一规划设计制作。每一级台阶全为青石板和花岗岩装饰,墓四周为草坪,相向配套塔柏和龙柏。

  在建设中,张贴公示、规范运作并完全封闭施工。

  但在施工过程中,大家想下不动土行不行???

  更有:何氏兄弟何老三、何老五(系精神病人)、何老六手持钢钎,多次强行进入烈士陵园施工现场,挑开遮盖墓体的保护油布,进行拍摄,发到网上,以此要挟,其目的是要求解决何老六子女的就业问题及何老六的养老问题等个人目的。

  对于烈士陵园的改造建设,其他烈士家属都表示了大力支持和赞同。而这几天在网上发帖的人正是:何老七的儿子,听说在公安处上班,干什么的我就不太清楚了,总有人认识!!

  公论在人间大家看了以上绝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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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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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20:05 |
二面光

发表于 2009-6-8 20:10 |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上网络新农民在2009-6-8 19:12:00的发言:
说什么好呢?真想张口大骂你几爷子,一边是民政局,一边是公安局,都是人民的公仆,一个是捡烂摊料理后事的民政局,一个是拿"警棍"执法的民警!你们之间都能找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在这里逞什么口舌之能呀!国家拿钱养你,你们还口口声声这纳税人的钱,那拿税人的钱.不晓得怎么想的,不排除有私欲在作价!!

挖了你的祖坟,你多冷静?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9-6-8 20:03 |
 先说说巴州区相关部门:

      1、这件事,双方都要理解才对,巴州区民政局,你们在这件事上的工作做得不是很完善,应该通知到户到人头上,工作要做到家家户户中去!这么大的工程,你们的通知工作,应该有记录有档案的,这就是你们工作的疏忽!

      2、黑手伸向烈士陵园红军尸骨惨遭破坏!!!帖子是2009-6-715:31:00发出来的,而你们是2009-6-816:00:00才来做的回复解释。我们网民只看的是文字和图片,并不完全了解真相,当然更加惹怒了网民及部分烈士亲属,使他们的误会和愤怒更加深。

      3、版主的职责不是帮谁说话,而是对关系到民心民情的帖子正面引导,但主要解决问题的还是政府及职能部门,事情已经发生了,巴州区应该耐心解释,也不要去指责谁了,相信他们会理解及支持政府的工作的。不要去猜谁在什么什么单位上班!不要猜疑什么!不要再挑起是非!耐心解释是你们的工作!是你们的义务!现在需要的是和谐!

      再说说发帖子的网友:

      4、发帖子的朋友,也许是政府的准备工作、解释工作做得不够完善,但为了美化烈士陵园而进行改造建设工作,肯定在建设中陵园一片不堪,如果不改造建设,陵园会慢慢老化及损坏,这是事实,及时维修是对烈士的尊重、怀念,对巴中环境的美化,我们应该支持的。

      5、其他网友,不分三七二十一,也跟着回复及支持,是好事,但你们都不知道内情,应该保持情形的头脑,正面引导,你们却和发帖子的朋友一样激动,我们理解,因为我们都有着一颗热血的心,都有一颗知恩图报的心,因为他们是保护祖国的英雄!他们为我们今天的和平世界流了汗、流了血的烈士!但当政府出面解释了,我们应该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你们说是吗?

      6、燕南大巴山在论坛发一些帖子看来,是一位多才多艺的网友,他是什么单位,与论坛没任何关系,从他昨天发的帖子看来,是有点激动,也带动了一些网友在支持他的帖子,这些我们都能理解,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听解释支持政府对陵园的改造工作,这个社会需要和谐,相信这个道理你一直都明白。

      希望巴州政府做好解释工作,也希望我们的网友们能够理解及支持!

      感谢燕南大巴山朋友!感谢各位网友!感谢巴中政府!

发表于 2009-6-8 20:06 |
二面光

发表于 2009-6-8 19:53 |

别人可以实名发帖,为什么不用实名回帖?

发表于 2009-6-8 19:47 |

强烈要求巴州区区民政局领导回答  怎么回事? 要是有这么回事,请起来当面说清楚怎么回事. 否则新闻媒体暴光的后果自负!

发表于 2009-6-8 19:38 |
不象是正常回复
发表于 2009-6-8 19:12 |
说什么好呢?真想张口大骂你几爷子,一边是民政局,一边是公安局,都是人民的公仆,一个是捡烂摊料理后事的民政局,一个是拿"警棍"执法的民警!你们之间都能找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在这里逞什么口舌之能呀!国家拿钱养你,你们还口口声声这纳税人的钱,那拿税人的钱.不晓得怎么想的,不排除有私欲在作价!!

发表于 2009-6-8 18:53 |

笑话。巴中的一个笑话,

 

 

没有一点责任心?不怕红军晚上凿你[em60]

发表于 2009-6-8 18:44 |
      挑开油布一说毒恶至极,我所拍摄的全是我到现场后的原貌,痛心疾首泪流满面之际岂还忍心去挑开油布??见王哲老将军的骨灰盒散落坑中的惨状,是我们给盖上的油布啊!!!

发表于 2009-6-8 18:38 |

无论是烈士还是普通百姓。

如果你要动别人的祖坟。请你通知下别人的后代。

也许当别人痛责你的时候,你可以拿国家,地震来作为借口。

但是你确无法堵住事实

发表于 2009-6-8 18:40 |

     今天,6月8日下午,巴州区民政局副局长及陵园管理所白所长将我三姑和二爸通知到某茶楼,提出要我们不要在再在网上说他们,他们就给我二爸解决就业及养老问题,以此为诱饵,要我们放弃申诉。不管我三姑和爸是如何表态的,我认为巴州区民政局掘烈士墓事件绝不能就此罢休,因为涉及的不止我爷爷奶奶二位老红军,而是100余位烈士的英灵!!!怎么可能用纳税人的钱来为巴州区民政局的罪行买单?????

   决不妥协!!!

发表于 2009-6-8 18:43 |
决不妥协!!!

发表于 2009-6-8 18:33 |

请民政局的出来

 

 

 

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发表于 2009-6-8 21:22 |
        请区民政局负责人要直面真实事实,怎么办?你有区政府的批文吗?你向社会公告了吗?你尊重烈士亲属意见了吗?你尊重地方风俗了吗?你的效果图呢?一边是修豪华管理所,一边是毁坏烈士墓,你这样乱搞,你与当年国民党反动派毁坏王坪红军烈士墓有什么区别?你的祖坟别人毁了,你怎样想?当你作出这个决定时,你调查研究了吗?我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给受到伤害的烈士后代一个圆满的答复!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切实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09-6-8 21:33 |

这也叫回复吗?代表哪个单位、哪个领导?

发表于 2009-6-8 20:49 |

国家关于烈士陵园管理早就有相关的规定:

 

1995年7月20日民政部发布的第2号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珍惜和保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则对此作了更细致的规定。

 

请不要把这件事情往地震,自然灾害方面扯上去,更不要打着一些谎言理由来愚弄老百姓,老百姓自然有眼睛盯住你们这些乱球整的人,麻不到广广的.

发表于 2009-6-8 20:58 |
QUOTE:
以下是引用沧浪水在2009-6-8 20:32:00的发言:

怎麽拿斑竹说事?理解其难处吧。斑竹是希望和平平息矛盾而已!

有人把斑竹拖下水了

发表于 2009-6-8 21:00 |

基本把相关的帖子都看了。觉得楼主这个公告漏洞百出:

 

1:既然是公告,楼主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哪个单位呢?为什么要以马甲现身。

2:如果你们理由充分,何必怕他们的威胁。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回你们的公道。

3:何老六手持钢钎,多次强行进入烈士陵园施工现场,挑开遮盖墓体的保护油布,进行拍摄,发到网上,以此要挟。他们在做这些的时候你们难道没有证据。也晒到网上让大家评评是非曲直!!

  我看楼主就不要强词夺理了。也不要做欲盖弥彰的事啦!!!

 

作为巴中人我为革命先烈们难过!!很想流泪!!

 

至于小丫的回答,我看小丫现在是两难的境况。我还是选择理解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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