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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南大巴山实名痛陈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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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燕南大巴山:真名何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民警,曾因勇斗歹徒负重伤荣立二等功。

何家成,(即何老七),何鑫之父,巴中市公安局民警。

 

    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 一贴系何鑫本人所发,贴中照片全系何鑫一人所照,全程有录像记录,看“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有感  一帖中说道我挑开油布进行拍照纯属污蔑!!!帖中说何老七多次手执刚纤闯入园中更是对我父亲的刻毒诋毁,我父亲何家成从警20余年,全局上下有口皆碑,我之所以在网上进行实名公布,是因为心中无愧,发帖污蔑者你可有此胆量?!!!!

全程录像内容即日上网,相信广大网友能够看清事实真相!看清巴州区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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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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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8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你!!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6-8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6-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民政局不但不面对自己对烈士犯下的滔天罪行承认错误,反而捏造事实,对烈属进行刻毒污蔑,此国仇家恨不可不报!!!!!

发表于 2009-6-8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在审核

发表于 2009-6-8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m221]

发表于 2009-6-8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肯定不合法哟。我们看不到哦。。。

楼主。多发几个。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燕南大巴山实名痛陈事实真相!  

燕南大巴山:真名何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民警,曾因勇斗歹徒负重伤荣立二等功。

何家成,(即何老七),何鑫之父,巴中市公安局民警。

 

    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 一贴系何鑫本人所发,贴中照片全系何鑫一人所照,全程有录像记录,看“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有感  一帖中说道我挑开油布进行拍照纯属污蔑!!!帖中说何老七多次手执刚纤闯入园中更是对我父亲的刻毒诋毁,我父亲何家成从警20余年,全局上下有口皆碑,我之所以在网上进行实名公布,是因为心中无愧,发帖污蔑者你可有此胆量?!!!!

全程录像内容即日上网,相信广大网友能够看清事实真相!看清巴州区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的丑恶嘴脸!

发表于 2009-6-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巴山儿女坚决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尽快审核出来哦

 楼主| 发表于 2009-6-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6月8日下午,巴州区民政局副局长及陵园管理所白所长将我三姑和二爸通知到某茶楼,提出要我们不要在再在网上说他们,他们就给我二爸解决就业及养老问题,以此为诱饵,要我们放弃申诉。不管我三姑和爸是如何表态的,我认为巴州区民政局掘烈士墓事件绝不能就此罢休,因为涉及的不止我爷爷奶奶二位老红军,而是100余位烈士的英灵!!!怎么可能用纳税人的钱来为巴州区民政局的罪行买单?????

   决不妥协!!!!!!

发表于 2009-6-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烈士还是普通百姓。

如果你要动别人的祖坟。请你通知下别人的后代。

也许当别人痛责你的时候,你可以拿国家,地震来作为借口。

但是你确无法堵住事实

发表于 2009-6-8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燕南大巴山实名痛陈事实真相!  

燕南大巴山:真名何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民警,曾因勇斗歹徒负重伤荣立二等功。

何家成,(即何老六),何鑫之父,巴中市公安局民警。

 

    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 一贴系何鑫本人所发,贴中照片全系何鑫一人所照,全程有录像记录,看“黑手伸向烈士陵园 红军尸骨惨遭破坏”有感  一帖中说道我挑开油布进行拍照纯属污蔑!!!帖中说何老六多次手执刚纤闯入园中更是对我父亲的刻毒诋毁,我父亲何家成从警20余年,全局上下有口皆碑,我之所以在网上进行实名公布,是因为心中无愧,发帖污蔑者你可有此胆量?!!!!

全程录像内容即日上网,相信广大网友能够看清事实真相!看清巴州区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的丑恶嘴脸!

支持你

发表于 2009-6-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你做了,是要付出代价的

可能这个代价很大

大得你想控制都控制不了!!!!

发表于 2009-6-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真的好黑

发表于 2009-6-8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哎,郁闷

发表于 2009-6-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现在好象有网友转贴到其他的网站了

燕南大巴山,你可以把录象拷贝寄到中央一台嘛

让那些龟儿子暴暴光

发表于 2009-6-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何同志坚持自己的立场哟!!我们支持你!!!!

发表于 2009-6-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70码!闪人!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但奉劝楼主冷静、息怒,小心被河蟹哟,你个人 斗 不过 组 织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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