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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巴中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每年提取用以偿还购自住房的本金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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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21:41 | |阅读模式

巴中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每年提取住适当房公积金用以偿还购自住房的本金与利息?

为什么《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可以,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却不能够?是我误读了吗?

如果不能够每年提取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那么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对目前购买住房没多大实际意义-至少不能够缓解因购买住房后的现实经济困难。

图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图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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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22:55 |
楼主说的有道理,支持,现在就是缺钱买房,急需用钱,到退休在取出买房有意义吗/

发表于 2009-6-14 10:22 |
楼主说的有道理,支持,现在就是缺钱买房,急需用钱,到退休在取出买房有意义吗/

发表于 2009-6-14 10:12 |
楼主说的有道理,支持,现在就是缺钱买房,急需用钱,到退休在取出买房有意义吗/

发表于 2009-6-14 10:59 |

   支持!

   但有人办过,找熟人可贷款10万,反正都要熟人,你没熟人就难.

发表于 2009-6-14 20:59 |

巴中在乱搞

发表于 2009-6-14 22:46 |

北京、广东

市民可对住房公积金按月或季度支取

成都实行自动转为贷款支付基金

不知巴中作此规定有何用意

发表于 2009-6-14 22:25 |

据粗略估计巴中每年收取住房公积金数十亿元

用这几十亿元再贷给大家

不知他们要获取多少利润啊

要养活多少硕鼠啊

强力顶

强力要求政府改革

发表于 2009-6-14 22:26 |

都来顶

发表于 2009-6-14 22:22 |

楼主说得太有道理了

现在公积金中心把我们自己钱无偿给他投资

而他却要收取我们高额利息

太要不得了

坑人啊

发表于 2009-6-14 22:22 |

楼主说得太有道理了

现在公积金中心把我们自己钱无偿给他投资

而他却要收取我们高额利息

太要不得了

坑人啊

发表于 2009-6-15 15:15 |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在酝酿重大变革。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除了之前已经透露的按月提取公积金外,还新增了一些内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提取部分公积金的市民,账户内需扣留6个月的缴存额。职工在广州以外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

媒体的消息来源是银行内部的培训资料,神秘的公积金新政由此进入公众视线,绝非空穴来风。甚至对于“沉淀”半年公积金这一核心的改动,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也没有否认,只敷衍说最终政策以发文为准。按照政策制订的现实规律,怕是很难改变会议室里那些政策制定者的意志。但主管部门拒绝正面释疑,并不代表可以罔顾市民切实利益,公积金新政不能一意孤行。

公积金是民众的私有财产,公积金中心仅仅是委托管理机构。现在的问题是,新政规定了极为苛刻的约束性条款,使得所有人在事实上丧失了对自有财产的自由支配权。而这一褫夺的行为完全不经公共讨论,仅是在闭门会议上完成转而交给银行执行,然后强令市民遵守。从政策出台的过程看,决策部门颠倒了一个基本的权属关系:委托人无权绕过私产所有人制定出让后者无条件服从的规则。

公积金新政所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也是明显的。原本提取公积金,不论是手续繁琐,还是审批缓慢,都已经让市民怨声载道。在新政的框架下,原有的诟病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凭空让公积金打了折扣。这对依赖公积金还房贷的工薪阶层将是一个打击,直接破坏他们的还贷计划。受新政影响的不是个别人,而是数以十万计的市民。

至于要每个账户扣留6个月缴存额,更是引发民众不满的焦点所在,公积金中心必须解释这样做的必要性。如果不愿解释或采取缄默态度,那市民有理由怀疑这一政策目的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对类似的限额,北京是每个账户留存10元,广州为什么要扣留那么多?假如新政施行,公积金所形成的巨额“沉淀”有多少?它们的用途是怎样?而根本的质询是:为什么按这个比例强制留存?

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底广州市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约1000亿元,贷款余额200多亿。去年广州发放公积金购房贷款大约75亿元,比前年大幅增加20多个亿。住房公积金不能没有积累,否则难以运行,市民对这个因果关系也可以理解。但给予理解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完整公开公积金运作的详情,让公积金的收支变得透明,这样才能说服民众相信平衡收支的政策。

政府应当意识到,市民对强压半年公积金的做法不仅有不平,还对公积金的运营安全有着深切担忧。很多基于逻辑的推测有待主管部门澄清,比如:大幅提高账户留存金额,是否因为公积金总额发生亏空,不足以负担市民的合理提取?再如,人为制造公积金的巨额“沉淀”,是否要利用它们赚取利息?在这些普遍的疑问没有彻底解答前,公积金新政应当缓行。

广州近年来一直在纾解民困、爱护民生方面用力。即便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遭遇挫折后,仍坚持把民生作为公共政策的优先考量,并承诺在继起的创文过程中努力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在这样的执政氛围下,公积金新政确实呈现出突兀的一面。政策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对公积金的需求,而不是驾驭这种需求。

发表于 2009-6-15 17:27 |
是哟,把钱存到住房公积中心,买房装房都不能用,只能在他们哪里面贷款,他们收利息.是该改革一下制度了。请三思。

发表于 2009-6-15 17:28 |

北京、广东

市民可对住房公积金按月或季度支取

成都实行自动转为贷款支付基金

不知巴中作此规定有何用意

,顶起。哥们儿

发表于 2009-6-15 18:15 |
顶。支持楼主。巴中是革命老区,更应该关心人民疾苦。不应该如此剥削劳动人民血汗》》》》》》

发表于 2009-6-15 22:25 |
顶,强烈要求改革制度,随时支取!

发表于 2009-6-15 21:18 |
支持楼主!其它地方每年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偿还购自住房的本金与利息,为什么巴中不行?现在正是缺钱买房,急需用钱的时侯,不知道为什么巴中要规定到退休才能取出,到那时取出又有多大意义?????

发表于 2009-6-15 21:32 |

顶!!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3:46 |

我只希望能用自己的钱买房子、还贷款。为什么我用自己的钱还这么难?谁给个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2:56 |

我只希望能用自己的钱买房子、还贷款。为什么我用自己的钱还这么难?谁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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