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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退休职工的求助(机保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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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军县长:你好!
    我们是2014101日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职工,今年6月调整工资,去年101日前退休的调了,在职的调了,2014101日后退休的为啥现在年底了还不调?
   国务院要求20156月全国调整结束,从这一点看,政府的庸政、懒政太严重了。你作为通江的行政首长,你知道全县有多少人吗?200多人,这样多的人被政府忽悠,难道不是个严重问题?
   你们欢度新年了,开怀畅饮了,我们还在为温饱发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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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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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职工”网友 :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退休职工的求助”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规定,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前,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对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新的规定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兑现新老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之间的差额。如有需要可电话或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27-7231446;地址:石牛嘴广场旁商务写字楼五楼。

通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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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欢度新年了,开怀畅饮了,我们还在为温饱发愁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分享改革的红利!

发表于 2015-12-29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在理!

发表于 2015-12-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职工”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退休职工的求助”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规定,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前,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对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新的规定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10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兑现新老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之间的差额。如有需要可电话或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27-7231446;地址:石牛嘴广场旁商务写字楼五楼。
通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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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职工”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退休职工的求助”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规定,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前,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对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新的规定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10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兑现新老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之间的差额。如有需要可电话或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27-7231446;地址:石牛嘴广场旁商务写字楼五楼。
通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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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职工”网友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退休职工的求助”一贴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规定,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前,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按调资前的标准计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启动实施后,再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按“中人”的过渡办法重新核定养老金。目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对201410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 “中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新的规定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及时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101日至今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兑现新老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之间的差额。如有需要可电话或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827-7231446;地址:石牛嘴广场旁商务写字楼五楼。
通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办公室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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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职工”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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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人社局的解释,好像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无办法”!请问人社局:是这样吗?

发表于 2015-12-3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 09:08
你退了就不得管你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 00:05
这些人呀,说这话一点都不害臊,之居然扣一个“温饱”的大帽子,难道不给你涨那点点钱,你就饿死不成,切!越老越活得没自尊!

发表于 2016-1-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体退休人员,要求在春节前,将“中人”的最终退休模式告知大家。同时为给一年来退休的全体同志一个明白,建议人社局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全体“中人”开个会,主要宣讲一下有关国家退休政策,就是“土政策”也应该使大家心里有个数,不少单位的政工人员根本就未作任何政策宣传,不出示任何退休政策文件。即使不能召集全体退休人员(约270人)到场,也应有代表性的召集部分人员开个座谈会。不如此,就是对全体退休人员和老同志的不尊重,就是对退休人员基本知情权的剥夺!

发表于 2016-1-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退休都这么久了,还不把遗留问题处理好,不知道这些职能部门在干什么

发表于 2016-1-10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卸磨杀驴!

发表于 2016-1-10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给退休人员一个合理的解释

发表于 2016-1-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要退休,不可能一辈子上班,当官。

发表于 2016-1-1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说得很清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对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系列配套政策尚未全部出台”,等省上政策出台后不就一目了然了吗,该重新核定的重新核定。一天到晚说这些有意思不。唉,现在的一些人呀!!!

发表于 2016-1-1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不配套,大家等着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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