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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妻子被逼签下“马关条约”证据确凿,当地法院推拖三年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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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0-7-23 09: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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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一个军人响应国家的号召,带着自己的妻儿来到美丽的城市攀枝花支援三线建设,在工作中屡获省市表彰,后来因劳成疾,于1994年5月病逝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享年54岁。军人身前为仁和区仁和镇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病逝后,留下一个没有工作且靠卖菜赚取生活来源的妻子和2个正在上学的儿女:(1995年,大女儿高三;小儿子高二)。未来的生活问题成了1家人急迫解决的问题。军人病重期间,区镇两级领导多次到医院探望,军人知道自己生命无多,多次请求政府及相关领导:“只要政府暂时解决妻儿有口饭吃,帮助两个小孩上完学,自己也就安心上路了”。
       199310月,军人的妻子知道自己丈夫患的是肝癌晚期,日子也不多了;又听说仁和区准备修建的农贸市场商屋及门面,有些被征地的村民自愿退出修建名额,空了几十个,政府对社会公示,希望愿意购买商屋及门面的人咨询,以解决仁和区仁和镇没农贸集散市场农民卖菜难的问题。妻子于是给自己丈夫说了一个大胆也是长远的想法:找和自己一起卖菜的姐妹和熟人借钱买个门面做菜生意,既能给孩子挣学费,也可以不给政府添负担,自食其力;如果丈夫同意,她就去借钱买一个。12月底,妻子到当时的仁和区小区办下属的农贸市场开发区商屋组织承建领导小组,用借来的钱交了房屋门面的首付及签订了建房合同。

       19946月,也是军人去世后的第2个月,区委区政府对农贸市场的修建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恶意倒卖贩卖修建名额的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确保修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军人妻子购买的名额也在这次排查当中,她向相关领导说明了购买商屋及门面的意图,希望组织调查了解。当时的区镇两级相关领导也进行了走访,最后允许军人的妻子自己筹钱购买一套,以自谋职业好好照顾两个小孩上学。

       19947月,仁和镇政府根据(川人工198542号文件和(川人工198615号文件:给军人家属一次性困难补助4000元,两个子女一次性学杂费补助1000元;根据民政部(1986)优6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病故,一次性补助家属10个月工资3100元,根据川人工(19854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每月发给军人妻子50元生活困难补助,两个上学的孩子每月补助50元,直到参加工作停止补助。最后补助军人妻子在医院的护理费1080元。这次解决的钱,军人妻子用它陆续交了购房款。

       19956月,房子终于修好了,大家都拿到了房子,一时间农贸市场也热闹了许多。由于失去了自己一生的爱人,精神上的打击,加上一年多辛苦为一家三口奔波劳碌,军人妻子病倒了。继续卖菜身体吃不消,房子想租可是没人问,直到1999年周围位置不好的门面才陆续以200300的租金租给别人做仓库或住人。

日子一天天过着,虽不富裕,但也是自食其力,兑现了当初的承诺:不给政府添负担,周围的人也都看在眼里,时不时碰见熟人说起军人当年如何的公正廉洁,回忆往事,都叹息可惜走早了。

       2000年以后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做生意的人也多了,农贸市场的租金也一年一个样,从1999年的200多,300元增至如今的800元一个月。20078月的一天,1个本地村民找到军人妻子,说如今政府又修建商品屋了,我们这些以前被征地后自愿放弃没有修建门面的村民又可以集资修建了,你家现在的门面是我家当年不要的,现在政府要调查事实过程,请你为我家作证,我们全村的村民凡是当年自愿放弃的和没有私下把名额转卖他人的村民,这次都有机会修建;当年转卖名额和后来自己出售了门面的村民,不享受这次修建权益。

军人的妻子也没推托,由于自己走路不方便,叫自己的儿子和这位村民来到政府,说明了情况。该村民没过多久,也缴纳了新建商屋门面的首付款。

       20083月,春节刚过,突然有一天,这位村民跑到了军人妻子的家里说:现在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你家的门面不是政府当年为生活问题解决给你的,叫你们把门面退给我家,至于怎么退,私下协商,政府不参与。

       2008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11点,该村民直接把军人妻子家的门面用所锁了,不准出租了,原因是:政府专管此事的副镇长调查了,遗属档案里没有记录,没法证明你家所说的事实,他们不给我解决,我就锁你门,什么时候解决,什么时候开锁!最后僵持不下,警察来了,了解了一下双方情况,给村民说了,有问题可以找有关部门,不能用这样的违法行为激化矛盾,村民走了,双方说好下周一再到政府咨询情况。

       2008年4月21日上午(星期一),军人的儿子和村民的儿子来到分管新农贸市场商屋建设工作的副镇长办公室,双方都写了各自情况的说明材料,列举了当时整个事情的参与者和知情人,有政府领导,相关主要负责人和当时经手过此事的工作人员及他们的签名证词。目的只有一个;请现在的政府工作人员走访调查,核实事实。再次要求详细调查走访各相关人员,弄清事实真相,给双方一个公平的裁决。该副镇长答应再叫其它工作人员好好调查,叫大家再等等。

       2008年5月4日(星期天)下午,村民再次把军人妻子的门面锁了,说现在政府还是坚持军人妻子的门面没有档案记录,并出具了叫军人妻子退房的盖有政府红公章的文件,叫军人妻子第二天自己去政府拿处理文件。最后僵持不下,110来了,把双方请到了派出所,出警的警官向双方了解了情况,事情牵涉新农贸市场商屋修建权益问题,给政府副镇长通了电话,希望政府能妥善处理下当事人双方的问题。

       2008年5月5日(星期一)军人的儿子到政府领取处理意见,却被告之:“文件被政府收回了,你们的事情我们正在调查处理难道政府的红公章是盖着玩的吗?人家村民拿了它找我们理论,你们却又说收回了?那为什么还出这么一个处理文件,不给我们只给村民?军人儿子说完,离开了政府。

       2008年5月20日,政府通知双方到政府会议室了解情况,顺带调节。听取各方陈述:(村民说:希望政府调节,给军人家属4.5万建房费,再加3万元补贴,叫军人妻子把房子让给他们);(军人家属则要求: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定,毕竟价值50万的房产有可能不明不白的被黑点,毕竟法律是公正的)。政府最后的调节意见是:军人妻子提供的证明人材料所列人员现在基本不在政府工作或快退休了,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最后问双方意向:是同意政府调解还是法院起诉,自己选!村民一个劲的说相信政府,希望政府调解,不到法院,放弃上诉;军人的儿子没多说,只希望通过法院起诉,弄清事实的真相,还事实以公道。在政府相关人员的提议下,双方签订了会议纪要,由军人家属到法院起诉,村民在家等消息,并要求村民把锁了1个多月的门面给军人家属打开。

四川汶川地震后,军人家属刚准备上述。。。。法院及各单位都忙着抗震救灾,很忙,叫等等,军人妻子说,没事,等等吧。7月底再次准备上诉,可奥运马上来了,到处工作都很忙,再等等。

       2008年10月17日,军人家属请了律师到法院交诉状,法院立案庭把材料收了,但是没有立案,原因是:有个雷同案件正在审理,等它结果出来了,再受理你们的,到时就好判了。军人家属说:既然是这样,那就再等等吧。

       2008年11月25日(星期二),军人儿子和律师一起又到法院准备立案,工作人员说:现在还没收到再接受此类案件的通知,你们再等等,我们可以给村民打电话,叫他们在没有立案之前,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不要扩大冲突;听了这些,军人儿子和律师也就放心的走了。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镇政府通知所有在此次新修建农贸市场商屋有名额纠纷的住户和村民都到政府会议室开会,进行最后一次摸底排查及调节。政府工作人员向大家宣传了政策:“我们最后一次给你们给位调解,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共识,那就签署调解协议;如果双发都不满意对方提出的要求,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们已经开会讨论过了。军人家属坚持向法院起诉,调查事实经过;而村民只要房子,扬言如果军人家属不同意调解处理,第二天就搬进军人家属的房子里住,把租门面的人赶出去,后果由军人家属自负!当时政府人员就提醒双方,不要做违法的事,有争议,可以合理合法的解决,谁违法谁负责任。

       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一早,村民把床和被子搬进了军人家属的门面里住,说法院现在根本不受理此案,房子她从今天起开始收回,什么时候解决,什么时候再说;承租军人家属门面做生意人的经济损失不关村民的事,叫军人家属自己想办法。村民从早坐到晚,饭也从家里带到门面里面吃,租房人没办法,一直催促军人家属想办法解决,说他置办的都是年货,就靠年前这几个月卖点钱,村民这么折腾,他们如何做生意?这损失谁负责?晚上,军人家属报了110,来了两警官,一直给村民做工作,天大的事可以合理合法的解决,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家属一拥而上,说:我又没杀人,你抓我啊,七嘴八舌的把两个警官弄得没有办法,最后只好走了。时间接近凌晨,周围静悄悄,围观者也越来越多,商铺租房者第二天还开门做生意,毕竟周末人多好卖货。军人妻子万般无奈:好,就把11月份的房租让你收,大家看见的,我们是没办法的办法,至少要对得起给钱租房的人。就这样,大家散了,说好第二天早上交钱。第二天早上,村民带了头晚连夜赶写的协议,收了军人家属的钱750元房租,还在协议条款最后严正声明:此协议无威逼利诱,无恐吓骚扰,纯属双方心平气和,意愿的真实表达

       200812月整月,军人妻子及子女四处到政府,法院,信访等部门说明遭遇,恳请法院立案审理,得到的答案就是正在研究,可以立案了会通知你们,至于你们门面租金被人强行收取了,我们也没办法。

       2009年1月2日(星期五),租房的安徽人租期满,准备搬走了;刚准备把剩下的货装上车拉走,村民来了:“把钥匙给我,你说你的房子法院判没?不给钥匙,我现在就去找开锁人把门拗了。。。

       2009年春节过后,郑家在霸占房屋里开设了麻将馆,招揽生意;

       20094月,由于我在网上发表了太多帖子,郑家被迫搬出我们的门面,但是却把我们的房子出租给别人,悄悄收房租!

20078月信访至20096月,政府无人敢管、法院仍不敢为我们立案,背后隐形的厉害,如若不是发贴申述,谁敢为我们这些老百姓伸冤?有些政府部门,为了日后不被牵连责任,偷偷串供,集体欺骗各种上级组织调查,把原告变成被告,这些只有在电影里能遇见的情节,现如今全盘演绎在这个军人家属身上。

上述事实,我早已发布在各网站博客里麻辣社区,新浪网,网易,腾讯,人民网(强国论坛),凤凰博报,国际在线,新华网,CCTV央视博客,雅虎,天涯社区,百度贴吧,搜狐网等网站。。。。。。。。。可以搜索,文章的名字叫作《最后的审判何时来临?》及《军人妻子被逼签下马关条约,至今无人敢管!》。

邮箱:kemohuowang@163.com



《政府部门都不敢处理的原因》是:

1、这块15年前的土地是没有向国家缴纳任何的土地使用费和税收的,且当时征地的领导如今退休的退休,升迁高官的升迁了,如今这些“15年前的中下层干部虽是现在的父母官,但谁也不愿意为这事得罪前任

2、这块土地当年在征用过程中是存在贪污腐败的,相关票据即不正规,也没存档,所以:谁主动调查此事,谁就成为众矢之的,谁就会被灭顶之灾



《为父亲和我可怜的母亲战斗至最后一刻!》--- 20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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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的路真的很难走--!!!

发表于 2009-6-2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四川金戈在2009-6-21 11:11:00的发言:
依法维权的路真的很难走--!!!

上访就是这样形成的。

发表于 2009-6-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个小问题,反映当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哎,还是上访吧,

发表于 2009-6-23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告诉楼主,我也当过兵,为国家贡献过青春,哎,地方和部队不一样啊,还是找一找他们吧

发表于 2009-6-23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一手遮天,有人串联集体欺骗中央,基层政府简直就是他们的后花园,要钱申报,用车叫司机、、、、、谁为素不相识的老百姓办“人”事,谁就被抛弃出“潜规则圈”、、、、、、我们该信谁?? 祖国我们是那么的爱你,“你”爱我们多少??

发表于 2009-6-23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内容可以向反贪部门举报

发表于 2009-6-2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6月22日,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正式启用,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将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机关,如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12309”具备多线程功能,省级以上检察院“12309”电话可同时接听多部来电,市级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根据本地以往电话举报数量决定是否开通多线程功能。
  同时,为方便群众记忆和使用,高检院举报网站新域名www.12309.gov.cn于6月22日起正式启用。全国各地群众均可登录该网站进行网络举报。举报人根据网站页面提示提交举报信息后,网络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查询密码,举报人日后可凭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举报线索处理情况。高检院举报中心表示,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宗旨

  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举报宣传周将于6月22日至26日在全国开展,这是检察机关举办的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权益司法保护。继续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实行救助。逐步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如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 “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
  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受理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和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电话举报、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12309”电话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设有严格保密措施,群众可放心举报。

意义

  2009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一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全国工作大局,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举报宣传周将于6月22日至26日在全国开展,这是检察机关举办的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
  第一,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等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继续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第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法,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方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加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权益的司法保护。继续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实行救助。逐步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
  第四,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超期羁押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
  第五,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从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发,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对民事、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健全对适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以及刑事立案、死刑复核、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控告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反馈机制。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2309
  第六,加强高素质检查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检察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职业道德约束。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集中整治队伍中的违法违纪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推动东西部地区检察机关互派干部挂职,认真解决基层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筑牢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举报热线24小时开通

  切实为举报者保密
  “12309”电话和最高检举报网站设有严格保密措施,群众可放心举报。
  “12309”电话24小时开通,群众可选择固定电话、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器材进行拨打。接通后,群众可按自动语音提示选择进一步操作。其中,人工接听服务只限上班时间提供,其他时间群众可选择录音举报或传真举报。
  若使用录音举报,举报电话将在录音结束后提供一个录音密码,举报者应妥善保存,凭借密码可适时再次拨打“12309”并按“4”键查询举报处理情况。
  如通过网站举报,举报人提交举报信息后,网络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查询密码,举报人日后可凭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举报线索处理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09-6-24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钢都游侠”及各位网友的帮助,军人妻子及儿子请我跪谢各位好心人,若不是走投无路,若不是基层有人一手遮天把百姓当“牲口”,也不会在建国60周年的6月,来网上发帖求救!!、、、、全国群体性的腐败与官僚,不是一日而成的事,此生死存亡之际,国将何方?后世又将走向何处?我们还能相信谁???

发表于 2009-6-25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过记者帮忙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采访真相,会被人打!没记者敢“为民请愿!”;公务员不同流,必定没前途,逼着你变坏;老百姓合理合法的事,被他们层层阻隔,硬是把原告变被告,以讨好涉案高官,以便日后被提拔,,,,,

发表于 2009-6-2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不作为,老百姓苦啊!
发表于 2009-6-30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刷金币 买后悔药 删帖子 我顶!

 楼主| 发表于 2009-7-1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的口号说大家都和谐,其实基层苦不堪言?...胡哥,温总,你们想想办法啊!![em53]

发表于 2009-9-1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的路真的很难走

发表于 2009-9-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已经转载到:中国吉本祥在线  http://zjixiang510402.blog.163.com/edit/

发表于 2009-9-1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赵爱民书记:

    我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以一名党员的名义向你及你的班子成员发出请求:请求你们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这件事情,给广大的网民一个明白。谢谢!

发表于 2009-9-1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不讲诚信!攀枝花市这样的问题太多太多!

 楼主| 发表于 2010-2-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3年了,几个部门联合解决出面调解,说白了就是“不管有理无理”,双方任何一方愿意出钱给对方,此事就算终结;谁想起诉公正解决,暂时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天知道......;不听招呼的或不同意让几个部门调解“想去法院起诉的”,绝对不给你立案调查,说已经有领导发话了;还暗地里给你施压或不管你,军人妻子就属于后者。
      每次看“感动中国”颁奖晚会的时候,英雄都是我们崇拜和学习的,仁义道德是我们做人的准则,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可偏偏现实生活中像军人妻子这类“想去法院申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都被层层阻隔了,难道这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吗?
     我坚信,这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只是时候未到而已,如果你也正遭受此等困惑,那请你不必惊慌,因为曙光即将来临!: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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