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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讨论:通江县至诚司法所服务如何?(转)通江县至诚司法所开展土地承包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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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至诚司法所开展土地承包法律知识培训
来源:巴中新闻网 编辑:张一心 更新时间:2015-07-08 17:01:15

巴中新闻网7月8日讯(杨怀柏 王军)近日,通江县司法局至诚司法所被邀出席“至诚镇依法治镇”专题会议,就至诚镇土地流转问题多发的情况,做了有关《土地承包法》的专题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主要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承包合同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等问题展开,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土地流转中常见的7种方式、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镇级政府及村委在土地流转中应尽到的责任、土地流转合同的格式及内容、其余在土地流转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6各方面做了培训讲解。

通江县司法局至诚司法所调解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

来源:巴中新闻网

巴中新闻网10月9日讯(陈战)日前,在通江县司法局至诚司法所的调解下,一起因施工合同履行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事件获得圆满解决,因纠纷受到阻扰的施工工地恢复正常施工。

据了解,8月29日,通江县至诚司法所接到报告,至诚镇某工地上有10多名工人闹事,阻碍工程施工。纠纷就是命令!司法所人员马上赶赴现场。到达工地,只见整个工程全部停工,10多名工人围着公司管理员吵闹、情绪十分激动,部分人员已经发生了肢体冲突,场面异常混乱。见此情景,至诚司法所工作人员努力安抚双方情绪,要求双方各选1名代表协商解决,场面得以控制。

经调查:巴中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5年7月与刘某签订了该工地第三期的混凝土工程分包合同,刘某于7月底组织工人进场。发包方认为刘某在近一个月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效率低,影响了整体工程进度,且不听从公司管理员指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于是,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双方合同。刘某不服,并要求发包方立即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10万元;发包方认为应根据其完成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应支付款项只有一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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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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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新闻网5月7日讯(李北川 陈战)2015年4月,通江县司法局至诚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承包引起多年的土地纠纷,维护了辖区内和谐稳定。

2003年初,何某承包了三村一块土地。自2004年国家取消公购粮任务后,村小组要求何某以粮折价,缴付承包款,但何某一直拒交。直至2007年4月,双方对承包款的缴纳进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但何某依然不予履行,拖欠三村承包款达十年之久,引发了村民的极大不满。

通江县至诚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会同至诚镇政府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一开始,三村村民情绪十分激动,闹得一团麻,扬言要自行挖毁何某的鱼塘,强行收回土地。见势,该所所长一方面了解该村村民的基本诉求。该村村民达成一致,要求何某缴纳拖欠的承包款,并缴纳承包期期内的其余承包款。另一方面,该所所长耐心讲解了《土地承包法》中的有关规定和一些相关法律知识。经过一天的耐心劝解,本着讲诚信、互谅互让的原则,终于达成和解,双方达成协议:何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一万多的承包款和滞纳金,并重新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另外,何某还一次性支付2014年至2017年的承包款一万多元。

一场持续了十年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 14:40
棒棒的!传播正能量!!!

发表于 2016-1-2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6-1-2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接着忽悠!使劲地吹!服务个锤子!那是以帮杂皮堆堆的标本!里面有些人最不是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4 20:18
千年的乌龟还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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