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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直行车走直行车道被录入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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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仇不公 发表于 2016-1-8 11:14
我不太懂交通标识设置,但请问:一是不同的路口应该可以有不同的设置方案,而不是唯一的固定格式吧?二是设 ...

说的有道理,我也有同感,这种的回复有些牵强,如果有告知有提示去党校需到望王路绕一圈才该处罚,即没标线,标识提示,也没有安装禁止标志标牌,我为什么直行靠边算违法?天理何在呀!难道执法机关想咋说就咋执行吗?执法机关有公开告知提示义务。希望执法机关不要有人提出疑问才告知,这样会误伤很多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8 19:53
我也看不懂,又不是单行道,为什么要去绕一圈呢?又没有需要绕的表示提示,那个晓得需要绕才不违法呢!看得见前方等了红灯还不能过去还得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8 21:45
气象局路口,以及五号桥到南坝路口,明明是直行道符号走到实线后前面又变成了左转弯符号。在进入实线前并没有导向标志,请问警察同志该怎么走?你是让我走错路还是让我在实线并线?

发表于 2016-1-8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车主是科目一没学好。还在这里下瞎说。明显自己线违规的。

发表于 2016-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清晰的违章!那个违章的个人出来看看。。。

发表于 2016-1-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主的确违章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9 23:04
驾驶员路况不熟造成的。

发表于 2016-1-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把自己套了

发表于 2016-1-11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协警有没有开罚单,扣车,扣驾驶证的权利?只是问问,想了解一下
发表于 2016-1-1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能正面回复,态度还比较端正。

发表于 2016-1-1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同志,我想请问:教育宾馆下穿隧道(往火车站方向)辅道地面标线均为右转标线,但是信号灯显示可以掉头,请问:我掉头算不算违章(不按标线行驶)?

发表于 2016-1-1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命爱自己 发表于 2016-1-7 15:39
很明显的右转占直行道

:handshake:handshake

发表于 2016-1-12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好好回炉学学交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 11:30
罚款的摄像机比天网系统的是要清楚得多,鉴定完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 11:49
交警同志是否该把路面上表示的行车标示与信号灯的要求调成一致?,免得误导大家!
我以前的奇葩经历:我从金山宾馆与江北人大家属院的路开向河边的路,路面上标示的是可以左转,然后就能驶向江北车站,但是路面上的标示却是不能左转(我一向按规矩行驶,被罚款了,我不信自己没按规矩来,最后掉头回来才看到)标示被停在路边的一辆车挡住了,我最后问交警这个咋算。那几个龟儿子居然是类似钓鱼执法,还是要罚我的款,为何不对遮挡路面标示的车进行处罚并马上拖离?这样避免左转了就没有处罚了,然后就没有完成任务是不?我严重怀疑他们是与这些车辆勾结一起来挣钱的(遮挡行车标示的是水力公司的大巴车)。
真实可靠可当面再次对质!
所以你们的举证是不全的,比如没有上传此车辆确实是驶入了右边的路面上的图片。万一是为了给后面的应急车辆避让呢?
搞法律的不懂法还搞什么,你们钻心搞罚款就是了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3 13:52
既然党校路口东向西没有可以去,党校方向的车道,请问党校在此路口既然是另外一个方向,就说明党校在此路口算是一个方向,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路口的标志,标线应当设置清晰科学,没有设置标识凭什么依据处罚。

发表于 2016-1-1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司法解释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我走直行道既没有驶入右转的望王路,也没有驶入左转掉头去江北大道,为什么成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那条法律规定走直行道就必须笔直的行驶,难道变道违法吗?
     最重要的是当我走直行车道过停止线后,发现望王路的左转及直行信号灯都是红色,从这两个红绿灯的设置,可以看出东向西走直行道去党校是允许的。因为当东向西直行是绿灯时,望王路直行去佛江路的直行及左转信号是红灯控制了的,这就说明是为了避让东向西到党校的车辆,如果东向西直行绿灯时不能驶入党校,望王路直行去佛江路红灯控了有什么用?不就违背了道交法的相关规定:要充分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吗?由于佛江路口设置了安全岛分流,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有车辆会在佛江路口发生冲突。
     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我认为必须依法做到: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的原则。驾驶员通过交叉路口时,只能依法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驾驶员没有义务更没有时间去想,党校是否是另外一个方向是否该绕行。当我行驶到东向西虚线区选择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时候,只有按照信号灯,标志,标线选择。难道我在没有标志提示的情况下,就知道可以应该去望王路绕行掉头吗?真是搞笑的神回复。
     综上所述,即使党校路口东向西走直行车道去党校靠边是违章,也是因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不齐全,所指引造成的,与驾驶员依法行驶无关。因为按照道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应当由执法部门依法设置齐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十五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简单一句话:东向西党校如果是另外的方向就应该有禁止标志,及行驶标线提示。如不算方向就不成立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物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设置科学、齐全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对于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治社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侓为准绳。您们执法机关是依法管理,不是“依罚”管理对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请求交警支队领导查实依法撤销当事人的违章记录。您们有依法履行处罚及回复的职权,我有依法表达诉求的权利。请就以上问题予以回复,谢谢!
     告知哪些水军,这不是炒作而是合理依法表达诉求,请留口德,不要随意剥夺践踏公民合理诉求的权利。非常感谢!发言要以事实法律为准。

发表于 2016-1-1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我认为必须依法做到: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的原则,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

发表于 2016-1-1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党校路口东向西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情况是:东向西所看到的交通信号灯是:左转信号,但该路口没有左转路口,中为直行信号。右为右转常绿信号指示只能右转驶入望王路方向的车辆。再看地面三条车道标线的设置情况,在进入导向车道实线区之前的虚线区,设置的是左与中两条都是直行标线,右是右转标线,标线只有直行及右转两个方向。由于这个路口没有左转路口,也没有掉头信号灯,在虚线区也没有掉头标线。从这个交通信号灯,标线的设置,看不出任何党校为另外一个方向的信息,给驾驶员的感觉党校在前方就应该,等直行绿灯直行驶入党校。因为右转道是绝对不能去党校的,右信号灯为常绿,如走右转道去党校会与望王路左转驶入江北大道的车发生冲突。如果在右转道等望王路左转车通过后,再驶入党校就会堵住右转去望王路的车辆。党校不是一条街道,只是主干道上一个单位的门口。东向西又没有党校方向的禁止标志,及行驶标线的提示,谁都不会把他定性为有街道有路口的方向。既然东向西党校可以定性为不是方向,那么走直行去党校就不成立,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因为我并没有驶入右转的望王路方向,也就是说我是依法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过。因为在东向西路口我只能依据您们现已设置的,交通信号灯,标线指示通过。

发表于 2016-1-1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想罚你,没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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