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是否该把路面上表示的行车标示与信号灯的要求调成一致?,免得误导大家!
我以前的奇葩经历:我从金山宾馆与江北人大家属院的路开向河边的路,路面上标示的是可以左转,然后就能驶向江北车站,但是路面上的标示却是不能左转(我一向按规矩行驶,被罚款了,我不信自己没按规矩来,最后掉头回来才看到)标示被停在路边的一辆车挡住了,我最后问交警这个咋算。那几个龟儿子居然是类似钓鱼执法,还是要罚我的款,为何不对遮挡路面标示的车进行处罚并马上拖离?这样避免左转了就没有处罚了,然后就没有完成任务是不?我严重怀疑他们是与这些车辆勾结一起来挣钱的(遮挡行车标示的是水力公司的大巴车)。
真实可靠可当面再次对质!
所以你们的举证是不全的,比如没有上传此车辆确实是驶入了右边的路面上的图片。万一是为了给后面的应急车辆避让呢?
搞法律的不懂法还搞什么,你们钻心搞罚款就是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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