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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

2016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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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陶桂生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0589155-1-1.html
申请原因:本申请人就是当事人,该帖不合乎事实。侵犯个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请全文删除。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6-10-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ABBY 处理帖子:自己发布的:http://www.mala.cn/thread-2865774-1-1.html。原因:发布了个人手机号qq等涉及隐私。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还有回复贴中也有。

发表于 2016-10-7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维军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79841-4-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个人隐私
是否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6-10-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李维军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79841-4-1.html
申请原因:泄露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4:56
范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4:58


申请人:一人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85511-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删除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5:02
申请人:张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5:04
#在这里快速回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0-8 15:05
申请人:一人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85511-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删除申请人和电话号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6-10-9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牵手的爱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79930-1-1.html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13979926-1-1.html        
申请原因:此人已经找到,但已经过世了,希望把帖子删除。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6-10-9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牵手的爱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13987952-1-1.html
申请原因: 刚才帖子申请发错地方了,希望删除,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6-10-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122356626@qq.com
申请删除贴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87210-1-1.html
申请原因:请蚊版主加上“楼主10楼已回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6-10-1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122356626@qq.com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87210-1-1.html
申请原因:供电所已和楼主联系,问题已得到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6-10-1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一人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88771-1-1.html

申请原因:未成年人 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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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张三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915899-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6-10-1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郑伟、郑诚、杨永龙

发表于 2016-10-1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陶桂生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0589155-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不合乎事实,侵犯个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请删除全文。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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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阿蓝整形医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92210-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诽谤企业,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恶劣影响。
                文章中所提及到的手术,依据中华医学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美容医学分册》规定,处于正常手术恢复期,不予做出任何手术评估,并且该人员伙同职业医闹涉嫌违法敲诈勒索,影响我院正常营业秩序,公安系统已有备案登记,卫生主管部门已于调查了解,判定我方未发生任何违法记录。我院每次改女士来院都积极协调沟通,平时也派专人电话回访及时了解术后恢复状况。
如今帖子里面所刊发的我院推诿,殴打,威胁,与事实严重不符,并且小编最后评论意指我院非正规医疗单位,这严重侵犯我方的名誉权,请贵方立刻删除此篇报道,恢复我方名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申请书

申请书

发表于 2016-10-1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将致巴运集团董事长的一封信的帖子帮我删除下,谢谢!

发表于 2016-10-12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王其富坤;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3923004-1-1.htmlhttp://www.mala.cn/thread-139424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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