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CS老师说的非常有道理,一个正常的女性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会转身走开,有多远躲多远的。谁还会站在那里无动于衷呢?还能大胆捡石头砸和抓人呢?
说到这里我想说件事,10月12号上午,在高坪法院进行的民事开庭审理时,兰某在法庭上说她的项链在抓扯时掉了不见了,要我家赔她一条项链。结果证人当庭指出,抓扯发生过后证人是陪同兰某一起找到了项链,还给兰某,兰某自己装包里了。兰某当场无语言回答。没想到在12号开庭时兰某还厚颜无耻的说项链不见了,还说她的项链多贵多值钱,意图想讹诈我家。如果当时没有证人看到,那是不是我们家就得赔偿兰某一条项链呢?这些事情公诉方怎么不说一说呢?她这种恶意讹诈、满嘴谎言欺骗大众的行为是一个善良妇女该有的德行吗?
兰某丈夫当时在法庭上强调说我丈夫把裤子挎到大腿上走去就对兰某拳头相向,常人都知道,裤子挎到大腿,走路都成问题,又怎么走去打人?还说差点把兰某打死了,好在她命长。当庭法官就问兰某丈夫:你老婆被打这么惨,当时你在做什么?兰某丈夫说他胆小吓到不敢去帮忙。法官听后笑他说:老婆被打这么惨,你都不去帮忙,你简直不是一个男人。
以上我所讲均为事实,10月12号高坪法院民事开庭有视频录像的,另外我全家希望能早点拿到高坪法院10月12号开庭的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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