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纪委以及内蒙古、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白音花镇下张嘎查村民,下张达嘎查书记包国平,现任嘎查文书薛洪民,以及原担任下张达嘎查书记郭春,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非法收取贿赂,侵吞国家补助款,侵占集体财产,公然且严重违反国家的党纪法规行为,我们举报如下:
一、2009年5月份,包国平、郭春、薛洪民把岳海俊、陈飞等八、九户村民的荒滩上栽的杨树,承包以每亩50元的价格,承包给岳海俊、陈飞等几户村民,承包费七万元,期限到2026年,承包费他们三人私吞了。
二、我们嘎查原有在下张达东沟名叫林场沟处,拥有杨树林地249亩,耕地20亩及果园等共计400亩,村委会领导包国平、薛洪民、郭春3人,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利用职权,于2008年私自将该林地以每年800元,期限为30年,这是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承包给赵东平,目前承包费不知去向。
三、嘎查东侧有一块219亩的林木,成材林60亩,其中三组40亩村领导,郭春、包国平、薛洪民,并在2008年春,当时市场10万元以上的林木1万元卖给了于凤志,而后又将该地承包给本嘎查56个小孩,每人收取人头费1200元共计67200.00元,现已不知去向。
四、包国平在没有经过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开会研究通过的情况下,擅自在村西南侧占用约30亩耕地改建为鱼塘,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为此村民曾向上级领导反应情况,就在2015年9月24日白音花镇政府领导调查鱼塘一事时,包国平和儿子红新扰乱调查秩序,大骂村民,并对陈飞进行殴打,使其受伤住院20天有录像光盘为证。
五、嘎查四组原国家投资修建的乡间路,包国平、薛洪民二人同样利用职务之便,挖沙子变卖,在破坏了乡间路的同时也激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目前的卖沙子款不知去向。
六、嘎查原书记郭春,在任职期间属于村校田地,擅自栽树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
七、另外嘎查四个小组的60亩校田地,包国平、薛洪民没有召开村民的大会的情况下,对外承包多年,承包款不知去向。
八、嘎查另外有一算约50亩河套地(二洼地),包国平和薛洪民、郭春三人,在2009年违反程序私自以承包期为10年共计27000元,承包给了本村9户村民,钱款依旧不知去向。
九、在原下张达右上查书记郭春在职期间,连同包国平、薛洪民三人对国家危房改造项目,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虚假申报,使得三人的亲属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均享受到了国家政策待遇。
十、关于低保待遇存在的很大问题,包国平、薛洪民、郭春三人将与其关系较好且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享受了低保待遇,例如:薛洪涛年仅30多年,正值年轻力壮,尚在外地打工被内入了低保户,甚至还有已经死亡的刘彦春还在享受低保,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不一一例举。而应该享受低保的我村村民祁广军,持有残疾证并且单身没有劳动能力的却没有享受到低保待遇,实属不公。
十一、国家发放补助给村民办理的“一卡通”,包国平、郭春、薛洪民三人的“一卡通”上获得国家补助项目来历不明,其账上数目明显高于本村村民。
十二、2015年春,包国平为村民办理农业银行贷款收取手续费为名,收取村里的40多户村民每亩100元的手续费,至今未办成一笔贷款,但收取的费用却不知去向。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很多村民对被举报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希望库伦旗人民检察院领导认真进行核实查处,给我们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维护我们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举报人:库伦旗白音花镇下张达嘎查全体村民
2016年 1 月 21 日
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白音花镇下张达嘎查村民实名举报签名单附后:
图中: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白音花镇下张达嘎查村民实名举报签名单
图中: 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白音花镇下张达嘎查村支书包国平聚众赌博的现场照片。
挖的鱼塘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