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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曾相似——绵阳的“袁乂”式男女法官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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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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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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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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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绵阳中院两法官被曝“通奸” 官方:正在调查

20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中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回应,关于网上举报该院办公室副主任唐某与庭长高某“通奸”一事,已经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法院汇报。目前,唐某正在本院纪检组接受调查,高某在休假。

当日,知名网友@烟云爆料称,四川省绵阳市中院唐某和本院高某在上班时间“通奸”。

网友举报:酒店监控拍下开房“通奸”过程

搜索发现,从19日开始,网络上出现了题为《卑鄙法官长期上班时间通奸》、《绵阳史诗级的“通奸”大片》长微博和帖子。

两条帖子的标题虽然不同,但内容一致,均称绵阳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唐某和该院庭长高某长期在上班时间跑出办公室狼狈“通奸”。

查询发现,该消息最早来自腾讯微博网友@wswd,该微博用户1月18日晚8点40分开通微博,并发布了第一条内容。

此后的19日凌晨0:03和0:28连续发了两条微博,指绵阳中院法官通奸。

微博内容显示,唐某长期以来上下班时开的是川BGA7XX家庭用车,上班开房打麻将娱乐时却改为驾驶川A37SXX小轿车。去年12月份,唐某和高某分别于11日、18日和23日,到园艺山会议中心开房和去外地游玩。

随帖还配发了16张照片,说明唐某与高某开房的整个过程。

16张图片均来自于现场的监控视频截图。其中包括院内停车场、宾馆门里、宾馆四楼和宾馆总台灯四个地点。

照片上显示,视频记录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13点35分至16点39分。其中包括,两个人驾驶车牌号为川A37SXX小轿车来到宾馆后,唐某先行下车开房并于14:43走进房间,四分钟后,高某出现在视频中,走进唐某已进入的房间。

三个小时后,两个人先后从房间走出。高某乘电梯离开宾馆在车上等唐某,而唐某则走楼梯到宾馆总台结账退房后,回到车上与高某一起离开。

法院回应:当事人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

20日上午,绵阳市中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19日已从舆情部门接到关于唐某和高某被指“通奸”的情况,并向四川省高院进行了情况报告。

该工作人员称,被举报的唐某是该院办公室副主任,高某是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某某庭庭长。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5月28日绵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高某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唐某正在接受中院纪检组的调查,另一名当事人高某正在休假。”该工作人员称,当事二人尚未停职。

绵阳中院政治部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与当事人核实调查结束后,中院将会对外统一对外发布。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莽运气孬哟!袁乂命硬哟!

发表于 2016-1-2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坏蛋迟早都会露出尾巴,除非他从地球上消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15:25
会不会也是租房

发表于 2016-1-20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怎么不对啊

发表于 2016-1-2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二人职务上看,没有上下级或从属关系,应该没有利益纠葛。

“通奸”行为虽不符合公序良俗,但毕竟是其个人隐私,不应该散布在网上。如果二人是党员,肯定违背了党纪,但通奸并无“国法”予以明确禁止,只可通过有关途径向纪委举报。

发表于 2016-1-2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狗男女,还有资格做法官?!

发表于 2016-1-2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看了,两家变几家了

发表于 2016-1-20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痛打二流子 发表于 2016-1-20 14:59
南充莽运气孬哟!袁乂命硬哟!

似乎風平浪靜,南充莽勝利了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21:50
应该拘留九天半。

发表于 2016-1-20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个这个手里有料,不得虚。
发表于 2016-1-2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是喝汇仁肾宝,你好我也好。违纪不违法,在当今只要没贪污受贿行为,还算是不错的。多半是搞了违法判决,别人才会下这功夫去搞这无聊的鸡巴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0 22:35
莽娃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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