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大商业银行中,建行应该是最早规范化,进军国际金融市场的商业化银行。可就是这样一个商业化银行在乐山却是那么的糟糕,不厚道!
商品房贷款,因为自己的工资卡等都在建行,因此买房子选择了建行贷款。2009年1月,央行出台了一个规定:凡是在2008年以前通过银行贷款购买商品房,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用户,可实行贷款利率打7折。当时以为每个银行都会执行这条规定,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先后执行了。可就等不来建行的通知和任何风声,到乐山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心一打听,工作人员说没有听到这样的消息,也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天呀,建行在关键问题上像一只井底之蛙,居然说没有这样的事情!后来,问他们管事的,管事的说央行通知上讲的是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执行(言下之意说乐山建行是没有条件执行的)。同样是建行,为什么成都、绵阳、德阳很多城市都执行了,乐山建行就没有条件执行!在乐山,建行的条件差吗?营业窗口最多,个人业务和对公业务应该是最多的,居然否定自己没有条件执行!我觉得乐山建行仅仅是一个没有诚信的商业银行而已,并不是自身没有条件!
朋友在学道街的建行ATM机取款,ATM机却把卡吞了,马上找到营业窗口的保安和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爱理不理,气的朋友吐血,要去投诉。工作人员却说,随你怎么投诉都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这就是建行的工作作风!一副无药可救的感觉!
现在还有熟人或朋友到乐山建行贷款买房,利息还是8.5折,而各大商业银行都是7折利率。怪不得乐山建行的效益那么好!
乐山建行的混乱和胡作非为,还表现在内部管理和分配上。建设银行总部有明确规定,普通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得超过3.5~4倍,而乐山建行普通员工与中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有8~10倍左右,不知道乐山建行的领导是在执行建设银行总部的规定还是对这些规定视而不见呢?
看来,乐山建行都可以拒绝执行央行或建设银行总部的规定!而且会为自己这样的行为寻找一个合适的、恰如其分的籍口。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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