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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华蓥又现伤人事件?这是受害方家属的痛苦陈述(华蓥市网信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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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图才是重点哈,有联系方式,楼主不是受害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火9999 发表于 2016-2-15 21:03
这图片是我截的 我放在微博上 楼主大概是看到了把 谢谢你

......被发现了

发表于 2016-2-16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这些肇事者被抓起来没?是不是还在逍遥法外?受害者医药费是谁在支付?

发表于 2016-2-1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也被和谐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6 13:32
中国要占人才行

发表于 2016-2-1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难了

发表于 2016-2-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事态发展

发表于 2016-2-1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待解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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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打人者是谁?

发表于 2016-2-17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6-2-17 10:42
我想知道打人者是谁?

希望无论是谁都要一视同仁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16-2-1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6-2-17 10:42
我想知道打人者是谁?


版主,今天你先回复了这个这帖子,而后又在你曾今发表的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11977216-1-1.html)中回复我曾经的评论。不知是不是你两相对比,有感而发,不自觉的去看了看自己曾经对华蓥公安的高度评价?
就楼主反映的问题,不光得华蓥网信办作出积极回应,华蓥公安也应该作出积极响应,以为自己正名。

发表于 2016-2-1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我觉得华云的警察还是可以的嘛,听说前几天双河的警察在步行街抓小偷,一个警察的手都骨折了,硬是把偷儿抓到了。

发表于 2016-2-1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了整篇博文,很同情楼主的遭遇,同时,我有几点想法,大家一起探讨:一是为何开烧烤店不给发票?如果出具了发票,这个事情是否可以避免?二是肇事者在派出所是否接受了调查?据我了解,这种情况如果没接受调查就是警察的失职,如果接受过了,那么公安局就该放人,不知对不对?三是在事情在调查期间,对方是否有义务帮帮忙垫付医药费?医疗费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希望懂法的大神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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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麒麟角 发表于 2016-2-17 14:28
版主,今天你先回复了这个这帖子,而后又在你曾今发表的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11977216-1-1 ...


我想辖区派出所,可能是双河派出所应该出来回答,或者委托网警回答。

发表于 2016-2-17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泛泛东流 发表于 2016-2-17 16:12
不是吧,我觉得华云的警察还是可以的嘛,听说前几天双河的警察在步行街抓小偷,一个警察的手都骨折了,硬是 ...

      拼命抓小偷的警察是值得称颂的。但就楼主反映的这件事来说,是否有民警存在渎职、失职行为,在华蓥警方正式回复前,不应轻易做结论。
      而公安队伍庞大,整体是好的这也是绝对没错的。如果调查结果真的是有民警存在渎职、失职行为,也应是瑕不掩瑜,不应轻易判定华蓥公安的就是不好的。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当有老百姓在你们这儿感觉没有得到公平对待或受到委屈时,肯定会指责,也应该接受指责;当百姓在你们这儿感受到了温暖和正义,百姓自然也会对你们交口称赞。  就楼主反映的这个问题来说,我认为华蓥公安应当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来对待,在日常工作中让每一个找到你们的群众感受到你们的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6-2-1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_CiixB 发表于 2016-2-17 16:34
认真看了整篇博文,很同情楼主的遭遇,同时,我有几点想法,大家一起探讨:一是为何开烧烤店不给发票?如果 ...

       我和你探讨一下吧
       第一个问题
      1、路边的烧烤摊别说发票,你要让他拿出营业执照都难。你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应该是生活在社会中上层的,还不了解基层群众生活。
      2、出具了发票这件事或许可以避免,但不是绝对能避免。因为店家让利部分已经可以抵掉税钱了,可谓已经达到“双赢”的效果(损害国家公共利益),食客还继续闹,从微博中多次写到酒瓶打人这事来看,我觉的食客可能是已经醉酒了(有理智的人在大过年的时候不会干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来),食客们动手伤人,在我眼里觉得更是醉酒闹事,即使出具了发票也不一定能避免。
      第二个问题(只和你探讨接受了调查后该不该放人这个问题)
      1、根据当时的情况来看,在不明确伤者伤势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的程度,不可能按照刑法予以刑事拘留,如果放人我觉的没有问题。
      2、你可以查看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43条和行政强制法第第2条第一款、第9条。在不能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是否应该进行治安拘留或采取强制措施约束食客,不了解当时情况,不做评论。
      所以,我的看法是不是说接受了调查,公安就该放人,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三个问题
     1、只要食客伤人属实,那么按照侵权行为法就有支付医药费的义务。如果食客否认,那么需要根据调查结果来确认该项义务;如果食客承认伤人属实,只是责任划分存疑,那么在调查期间可以要求其垫付医药费(伤者无钱治疗并提出了要求的情况下),待诉讼后根据法院判定责任大小再进行“多退少补”。
     2、如果该案最终定性为刑事案件了,那么食客是否积极赔偿(垫付医药费)争取伤者谅解,亦将作为量刑参考之一。

发表于 2016-2-17 2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泛泛东流 发表于 2016-2-17 16:12
不是吧,我觉得华云的警察还是可以的嘛,听说前几天双河的警察在步行街抓小偷,一个警察的手都骨折了,硬是 ...

我就是那名警察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30 收起 理由
mingshen707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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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17 23:20
华蓥市公安局应出来解释!!!

发表于 2016-2-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者_CiixB 发表于 2016-2-17 16:34
认真看了整篇博文,很同情楼主的遭遇,同时,我有几点想法,大家一起探讨:一是为何开烧烤店不给发票?如果 ...

接受了调查就放人?那还调查个什么?这是最麻烦的问题。调查了就得处理。
人家苦主冒着被打残打死的风险把凶手死死抓住等你们把凶手抓到了,结果是“接受了调查就放人”!所以后面的医疗费没人管,所以后面苦主的小孩在派出所偶遇凶手还继续受到威胁。请问专家,后面受害人究竟该怎么办?找谁负责?找谁付医药费?找谁讨回公道?天天来找派出所?天天去找凶手?天天到大街上去哭?天天找网络讨论?

发表于 2016-2-1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abcjun 发表于 2016-2-18 09:32
接受了调查就放人?那还调查个什么?这是最麻烦的问题。调查了就得处理。
人家苦主冒着被打残打死的风险 ...

朋友,愤怒会降低人的智慧,凡事我们要讲法,也要讲理,这样才能被政府部门认为我们讲道理。
什么时候该放人,我想,法律肯定有规定,法律肯定是公平的,肯定会照顾各方面的利益。如果事情一开始调查,就要求处理,或者就不放人了,我觉得不对。
比如张三被李四和王五打了1巴掌,在李四被调查期间,王五到外面去打工了,要一个月后才回来,难道就把李四关一个月?等王五回来?如果你是李四呢?会觉得合理吗?
医药费问题,还是先借钱医治为好,毕竟身体是自己的,病情轻到不存在,病情重的话,万一对方不讲理,岂不是耽误了治疗时机,吃亏的还是自己。而且,在事情调查清楚前,估计对方不得给。这是我在网上搜到的一个帖子,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9ZFy5qksUogvl4zjBcF_muz7T5RlynR7hIB8Rg6AwCg7kEoo7f-RcyJUIE4lF3xCm-7KK8wiZRhuf2JdeDohaj4n-N18C2abWKewKOT1M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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