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道撞死人——全国头一遭
5月18日,一辆由警车开道的绵阳市政府小车,急速穿梭在安县——绵阳的大建路上(当时,恰逢该路段在修路,道路开放半边,全程禁止超车,限速30KM),当行驶致“西南第一钓”位置,市政小车突然越过分道线,占居对向车道,意图强行超越前车;不料将对向驶来的面包车撞出十几米远,致使面包车反转180度并与后边来车碰撞。事故造成面包车司机当场死亡,副驾驶乘员重伤昏迷;政府车司机连同车内领导重伤昏迷。事故发生后,同政府车随行的军车,立刻将市政府官员和司机紧急救走;而面包车伤员由现场群众打的送到医院。突来的噩耗让给死者亲属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不久前,绵阳交警四大队责任认定:市政府车辆全责。
最近调解34万,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不知这样的恶性案件,这样的赔付是否合理?)。市政府还要求死者女儿、老伴书面承诺:不追究肇事司机刑事责任。不知道用心何在????请每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给评评。
由于,死者直系亲属只有一个26岁的女儿、一个57岁的老伴、一个76岁的老娘。这可怜的一家,怎么维护她们的权益?今后她们的生活又该怎样继续下去???请法律专家给一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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