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DHSC-12001-2-4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小学建设项目以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南顺发改投[20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然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顺发改投[20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0120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华工程治理(团体)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政府新区规划八路东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接纳学生135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校舍12000平方米,运动场13928平方米,绿化8000平方米,以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2.3 本次招标的范围: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周期:勘察15个日历天,设计20个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设计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与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自2007年以来)具有一个(勘察、设计各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或违法违游记为,并在职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类似项目业绩指:1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建筑)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其中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3月 28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2 年 4 月 1 日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 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2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南充市涪江路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投递的或者未投递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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