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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墙这点“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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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郎遥远

    壹 ▏ONE

    中央政府一声吼,全国人民抖三抖。在中国梦的康庄大道,在一切姓党的和谐社会,每年总有抖心的事。这回抖的,是你家小区要破墙。

    前天,新华社发布一份最高规格的文件,宣告将上演轰轰烈烈的住宅小区破墙运动。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配套文件,媒体赞美是“一个划时代的文件”。文件第十六条规定:“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为什么要破墙呢?文件明示:“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专家解读:1、国际惯例,抬出了《马丘比丘宪章》站台;2、繁荣商业,封闭式住宅区很难形成街区的活力,破墙后一楼二楼都可开店;3、集约土地,城市公共空间都被封闭小区花园挤占了;4、缓解交通,楼盘各自封闭,造成交通拥堵,导致整座城市大量缺乏“毛细血管式”的小路,社区破墙可分流车辆;5、成功案例,举了四川宜宾莱茵河畔的例子。

    总而言之,文件很重要,领导很重视,专家都夸亚克西,好处大大的。围墙一破,大国崛起。只是中南海一拍脑袋,业主郁闷了,律师头疼了——这小区宁静的内部道路,怎么呼啦啦就开放了呢?

    《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内公共财产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产证上有个“公摊面积”,业主多付了好几平方甚至更多的公摊价钱。“公摊面积”是业主对小区建筑内外公共部分的合法份额。小区内的道路、花园绿地、游泳池、康体设施,业主都有份。这10年,是中国城市化和房地产运动最为高涨的时期,一共建了100多亿平方米住宅,基本都是封闭式,业主用血汗钱为公摊面积埋单了,也为政府土地财政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拆围墙,拿什么说服?

    第一关,法治关。城市文明要提升,住宅区道路要开放,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操作层面还应恪守民主法治精神,要经过市民、业主民主决策,政府引导鼓励,业主自愿开放,哪有一纸红头文件就强拆的呢?结果正义还需程序正义,合情合理更需合法,依法治国不能倒退回文件治国。

    今天上午,最高法举行《物权法》相关条款针对性释法,强调:“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法律文书一经生效,即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你不同意破墙,政府以公共利益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就扫清社区破墙的法律障碍,不同意也得同意。法律真是一个权力任意挥舞的工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认为:“如果不断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牺牲私人财产去实现所谓公共利益,没有一点可能实现公共利益,但一定会侵犯私人财产,并且动摇公众的法治信心。像这样的规定,不是有没有可能执行的问题,能够公开颁布,本身就说明了法治的脆弱。”

    第二关,权利关。开放社区道路,小区安全谁负责?噪音污染谁负责?物业贬值怎么办?品质生活还有吗?这都是亿万业主关注的问题。政府承认“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敢情就这么破墙找供给吗?最可怕的是,今天能收路,明天会不会收房?有恒产者有恒心,个人财产得不到保护,个人奋斗积累财富还有什么意义?

    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过期后,国家要求把住宅区围墙拆掉,那是法理之内的事,但文件明文确定了社区破墙时间表,逐步都拆,限期5年。70年太久,只争朝夕,是不是政府财政掏钱征用?

    社区破墙可以提供大量“毛细血管式”小路,让城市交通更畅通。但市民业主需要付出的,是住宅小区固有的安全感与舒适感。换而言之,增加三分在路上的通畅,要牺牲七分在家里的舒畅。如果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不加强,拆了社区围墙,会涌现满眼防盗窗,牛皮癣广告侵入家门,上门推销防不胜防,社区游泳池是收费呢还是来者不拒呢?原来带着孩子在小区花园玩耍、散步,恬然自安,社区破墙后,可能要具备朝阳群众的素质了。

    中国城市规划一直把住宅区和商业区分开。住宅区基本封闭,宛如一个大家庭,体现恬静的居住功能;而商业街全部开放,宛如清明上河图,凸显繁华的商住功能。有人引用宜宾莱茵河畔案例,注解开放式街区可行性。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项目定位是纯欧式风情大盘,6条特色商业街,8座主题商业裙楼,再加上住宅,这样的项目首先需要的不是宁静,而是人流、车流、物流越多越好,街区开放才能成功,建封闭社区可能吗?为什么绿城董事长宋卫平参观莱茵河畔后,没有照搬?因为宋卫平打造的,都是高品质居住社区,有美丽花园、游泳池、各种社区高端服务配套,购买对象是高端人群,楼盘售价高,没法复制。绿城如果破墙,可能一套也卖不了好价钱,要亏本。高举中央文件去复制,也不好使,因为市场不买账。开放的商业街区,如太妹,敞胸露怀,个性张扬;封闭的高端社区,如淑女,一袭旗袍,气质高贵。怎能让淑女都成太妹?

    民主政府善于尊重市民不同生活方式,不强迫,不一刀切。

    第三关,公平关。封闭社区建围墙,一拍脑袋;全面开放拆围墙,一拍脑袋。政府决策不能老是拉屎往回抽,牺牲公民权益和法治尊严去追求看齐,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擦屁股。

    追根溯源,大建围墙劣习应归过于政府。试看今日衙门,何处无森严壁垒?住宅区围墙要拆,各级政府围墙更应率先拆。城市公园要免费开放,紫禁城是否也考虑还给人民?

    当然,毋庸置疑,我们国家执政者永远是正确的,永远代表人民利益。党和政府要干的事,有的是办法。不管盖房还是修路,不管建新城还是搞园区,只要能提升城市形象,发展经济,添彩政绩,就高举公共利益大旗,赶紧征用,城管上,警察上,不明身份者也上,把人都给我轰开,拆!

    社区破墙会不会这样?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贰 ▏TWO

    《红楼梦》有句经典对白:“我来迟了。”出现两次,一次是王熙凤出场:“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一次是宝玉哭灵:“林妹妹,我来迟了!”一次是憾,一次是悲。落花满地伤春老,冷遇敲窗不成眠。

    十多年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出炉、如火如荼造城启动、房地产热潮掀起之时,《马丘比丘宪章》来迟了。《马丘比丘宪章》提出,新的城市化追求的是建成环境的连续性,意即每一座建筑物不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连续统一体中的一个单元而已,它需要同其它单元进行对话,从而是完整其自身的形象。1933年的《雅典宪章》认为“建筑是在光照下的体量的巧妙组合和壮丽表演”,1977年的《马丘比丘宪章》强调的已不再是外壳而是内容,不再是孤立的建筑,不管它有多美、多讲究,而是城市组织结构的连续性。

    十多年来,地方政府搞城市化,大干快上,一年年卖地盖楼,一番番壮丽表演,急功近利,不亦乐乎,哪有前瞻性?项目就是政绩,高楼就是脸面,哪需超前意识?中国城市不属于市民,属于官员政绩。

    快速城市化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运动,成为各地“市长书记工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敞笔直的道路,乃至不断涌现的大学园区、科技园区、中央商务区、文化中心、文化广场、大剧院等等公共建筑,都是千人一面,这些城市除了名字不同,很难找到各自特色,都有空旷无比少见人影的硕大广场,都有一个比一个高的标志性建筑,都有宽大而车流滚滚的大马路,却不见给行人而预留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整个城市好像是为汽车而不是为市民设计。远离居民和单一功能的大型体育设施、奥林匹克中心和会议中心,都有夸张的现代造型,除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大型比赛后,剩下便是漫长的空置与无比的寂寞。许多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都远离居民区,好像都不是为人而规划,而只是为城市面子所规划。这是城市的脸面,是让人赞颂的政绩,至于是否方便市民,那就不重要了。

    新城区到处都是推土机,几百年大树被砍伐,几百年老民居被推掉,各具风貌的原生态被千篇一律的三通一平所替代,然后成长出千篇一律的科技园区、中央商务区、文化中心,冒出千篇一律的火柴盒建筑。这些难道真的是为人而准备的城市?

    这次文件契合《马丘比丘宪章》,拉近了城市与人本的距离,加深了中国城市与世界对话的深度,无疑是进步。遗憾的是,中国城市“雅典”已长大,重新穿上“马丘比丘”,须伤筋动骨,削足适履,折腾来折腾去,代价太大了。

    开放小区也来迟了。如果在城市化运动和房地产刚起步时,政府具有前瞻性,采用没围墙的开放住宅小区设计,那何必今天多此一举。而今既成事实,城市住宅小区基本封闭,市民业主都掏钱为小区公共空间埋单,封闭小区满足了安全与舒适的居住需求,习惯不被外界打扰,已形成社区特色生活方式,现在破墙,无异于告诉大学毕业生,你学的知识都错了,再来一遍?

    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再来一遍的事,会少吗?从开发区、水电站、太阳能产业、楼市、股市、互联网+,政府号召各种热潮,一波波风起云涌,理论上,这些都是好事,遗憾的是,结果总出现各种风病热灾,贻害无穷。什么原因?党控民主,全能政府独揽一切,决策不民主、不科学、不阳光,一刀切,一股风,缺乏前瞻性,缺乏程序正义,缺失强力的问责制度,甚至把法律当破鞋。践行民主法治,充分尊重民意,而不是一味迎合长官意志,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失误,付出最少改革代价。这个文件出台之前,市民业主有几个参与问政了?

    中国改革特点是,事关官员,一件事30年推不动,如公布官员财产;事关百姓,不管什么事3天可搞定。

    叁 ▏THREE

    中国城市化凸显《马丘比丘宪章》,是一次觉醒和补课。但我们搬来了马丘比丘的皮肉,而漠视了马丘比丘的灵魂。

    《马丘比丘宪章》并不只强调宜人化的城市规划,更是以“城市属于市民”思想为理论基石。市民不是城市的奴仆,而是城市的主人。市长不是高高在上的老爷,只是城市的管家。城市市长由市民投票选举产生,市长决策才会为城市负责,为市民负责,而不贪恋头上的乌纱帽。市民抬你上去,干不好就拉下来,市长敬畏的是市民。市长五年一届,经常二三年就换,甚至屁股没坐热就走,怎能用心、负责任地谋划城市未来?

    《马丘比丘宪章》基本意义在于,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观,规划不应当以一种价值观来压制其他多种价值观,而应当为多种价值观的体现提供可能,规划师要表达这不同的价值判断并为不同的利益团体提供技术帮助。在人的交往中,宽容和谅解的精神是城市生活的首要因素,没有有损人类尊严的强加于人的意志。

    事实上,城市中国逻辑即转型中国逻辑,城市治理本质是国家治理。有什么样的治国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城市理念。我们为什么缺乏安全感?因为我们的宪法权利,经常被踩在权力脚下。没有完善的民主法治,我们永远只能捡到《马丘比丘宪章》的皮毛。

    城市善治的达成,是多元主体的共同行动。这不是城市政府独舞,而是大家一起行动。中国城市需要两个回归,一是让城市回归市民,二是让治理回归权利。

    教育、住房、养老、医疗政策必须回归到公共服务的本位,把家庭带到城市治理当中,这才是基于中国文化传统的治理,这才是中国特色。为什么城市不能有乡村的特质?乡村不能有城市的特质?中国特色不是物质文明锦衣华服下面,还是政治文明大裤衩,而是中国传统文化与普世价值有机融合,在东西文明成果上自由创新。只瞩目科技与财富的繁花,却忽略了赖以生存的自由土壤,甚至鄙视仇视自由,这是其他文化模仿西方文化屡败屡犯的通病。我们能不能在《雅典宪章》《马丘比丘宪章》之后,写出《北京宪章》、《上海宪章》,让中华智慧为世界文明做贡献?

    中山大学何艳玲教授在《大国之城,大城之伤》提出:建造一个可以对话的城市。人与人的对话表明公共决策过程更加透明,人与物的对话意味着打破城乡概念,大数据意味着物与物对话,散发科技改变生活的魅力。美好的城市,是一种自由的空气,一种荣耀的象征,一种舒适的生活,一种不受欺凌的安全感,是我们愿意与自己的城市不老天荒。

    我们正经历着一个全新的城市治理时代,市民从城市居住者、观察者,变成城市创造者。城市的未来取决于每个市民,每个普通的人。在全球一些城市,兴起了“我修我街”热。巴黎市长拿出全市预算5%用于吸纳市民意见,市民投票决定钱该怎么花,主导权回到市民手上。改革是让人更自由,社会更公正,公民更强大。

    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公民生命体验能够影响国家制度设计;一个真正美好的城市,市民生命体验能够影响城市制度设计。把城市还给市民,破了权力固步自封的墙,还有什么墙不可破呢?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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