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有关物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执行国家制定的物资、商品价格、服务行业收费标准,按物价分管权限制订物资和商品、服务收费价格;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物价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物价措施的贯彻执行。 监督与检查 监督检查,是物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武汉市从解放初期,即重视监督检查物价的工作,并逐渐建立了完善的制度。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物价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的执行情况;价格分工管理权限;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市场商品价格、运价和劳务收费标准;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等。物价检查的方式和时间是每逢节日,进行时令性检查、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或按块块(区)、条条(局)检查,或自查、互查和抽查。为适应形势发展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不同时期、价格监督检查的内容亦有所侧重。为维护国家、群众和正当工商业者的利益,促使市场价格逐步趋向合理,拟订了关于私营工商业实行议价与明码实价的协议。工业方面有化工、纺织、染整、织布、针织、皮革、食品等7个同业会,商业方面有粮食、肉类、蔬菜、食品、百货、杂货、医药、化工染料、土产、照相等14个同业会议定本行业的市价,并监督各商户认真执行议价与明码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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