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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10岁校园文明监督员"执勤"时致学生被撞骨折 法院:担责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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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2:12
咱们上小学时“班干部“主要做的是如何帮助同学,如今在生活水平提高了的同时,还在追求不同的精神物质,但好像少了点儿什么东西,比如“五讲四美三热爱”之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3:29
让孩子在管理中成长是好的,但是不能管太多,毕竟大家都是同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5:49
我认为学校该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6:05
现在的老师下了课有的做生意有的打麻将,没事的喝茶去了,80年代以前一个老师一个班的,有教二个班的,现在的老师还有压力,还在管学生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6:38
擦,法官没脑子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8:08
СУ飬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8:19
氐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8:47
实际就是学校推责的一种手段,十岁孩子能管理吗?高中上以上还差不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9:17
所谓专家和律师都是混帐,专家不专,律师不懂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09:44
10岁的娃娃能懂什么?能担多重?学校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是应尽之责。让10岁孩子承担费用就是变相的把经济压力推给家长,这次的总费用1.5万右,那15万、150万呢?谁又付得起?今后那个家长敢让自己的娃娃当学生干部?谁又能保证上千的学校里的学生不调皮不出意外呢?责任全在学校才是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0:58
学学校可可让学监督公共文明,公共秩序,但不适宜让学生监督其他学生的个体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1:15
学生管理员不应该担负一切责任、受伤的学生担负百分之十、学校应担百分之九十、这样处理比较适合以后学生管理员的管理心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3:06
学生一个老师管学生!不应该让学生管学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3:07
小学生的思维毕竟不成熟   没有预判性 所以我认为可不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5:03
关小龙什么事,小明自己调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15:25
只能说学校管理不当,中国就是这方面法律不全,所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20:46
学生管学生,老师拿来干嘛?自己都是学生如何能管学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21:21
我们忽视了一个关键词:“文明监督”,我理解为“观察、劝导”,而不是管理,《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有关于队员“做力所能及的事,参加实践活动”的约定,如果学校谨慎选择学生干部,给与充分培训,并安排教师带岗,我认为是有益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22:05
从具体的经济利益上说,无论学校担全责,还是学生担部分责任,最终都会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为学校购买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家长责购买了监护人责任保险,所以网友们不比必去算经济帐,先进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解决问题。我们应该更多的关注教育的,深入了解教育,认识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2-28 22:21
学校三该负全责以后谁还会要臼己的孩子担任任何学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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