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今日(28日)凌晨消息,26日晚21时30分许,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法庭法官马彩云在住所楼下遭到两名歹徒枪击,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歹徒逃跑后自杀身亡。据悉,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马彩云审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
没有人会为枪杀法官的当事人叫好,也不会为被枪杀的法官叫屈;试想一下只要法官判案是依法公正的,敢于公开在阳光下,没有什么不敢说的,当事人有质疑,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推,不挡,不拖,当事人还会采取这种极端方式吗?只有逼得当事人确实无路可走了,才会选择同归于尽的方式,兔子被逼无路也就只有不要命地咬人了。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又不是遇到四川省巴中市熊仁荣那样的问题,:“巴中市中级法院2012年再审查明2001年所判决熊仁荣非法行医犯罪处有期徒刑3年错了,由于熊仁荣不是非法行医犯罪主体,罪名不能成立,而且经医疗事故鉴定又不属于医疗事故,合议庭写出依法撤销原有裁判的判决交领导签字期间,却被何齐副院长(第一次再审裁定维持原判的审判长)违反回避制度,强制插手干预第二次再审,将合议庭所写判决修改为“熊仁荣犯医疗事故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由于这医疗事故罪问题于2001年经医疗事故鉴定就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且没有检察院起诉指控医疗事故犯罪,没有经过法庭审理、质证有无医疗事故犯罪事实,而且还超过追诉时效期限7年,没有任何延长或者重新计算追诉时效的情形,依照刑法规定不得追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审理,就是审理后也只能作无罪判决。但何齐副院长以权压法,巴中市中级法院至今不受理熊仁荣的申诉,既不再审纠错也不驳回申诉让熊仁荣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使得熊仁荣喊天不应、呼地无声。在网上发帖子反应情况还被某些警察企图以网络诽谤追究其法律责任,以阻止熊仁荣反映何齐副院长枉法的目的。熊仁荣这样的情况都还没有采取与何齐副院长同归于尽解决问题。李大山作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就算对裁判不满,也没有必要这么极端嘛?虽然最高法院已经发文悼念被枪杀的法官,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逼当事人强杀法官,却没有任何信息。留个人们的悬念是:如果法院依法讲理地判后答疑,处理申诉,有错就依法纠正,无措就依法驳回让其向上级法院、检察院申诉以解决,当事人还会枪杀法官吗?
聂树斌的母亲不采用枪杀法官解决问题,在于她还有一线求得公正的希望。假如人民法院都像巴中市中级法院何齐副院长那样强势不讲理,与法官同归于尽以最后解决问题的手段式必然会为有冤屈的普通老百姓所选择,否则就如同熊仁荣一样喊天不应、呼地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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