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运华(男、汉族、现年64岁、中共党员,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农业局退休干部),是被害人王显成的父亲。长子王显成,男、汉族、37岁,生前系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来龙乡党委委员、乡综治办主任、乡农技站站长。 2008年10月5日王显成和同乡张军两人在运城市火车站不远的成都小吃吃过午饭后,来到离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站前派出所3米远的公话超市打电话,因公话超市乱收费,与老板发生争吵。运城市火车站站前派出所在接到公话超市报警后遂派出张斌、王辉等4名警察处理此事,欲将二人带往派出所。由于这4名警察既不亮证也不表明身份,王显成及张军以为是话吧老板找的黑社会的人,于是拒绝前往派出所,恼羞成怒的这4名警察强行将张军、王显成二人往派出所里拖。 在话吧外和派出所楼道内王显成遭到协警王辉、张斌的肆意殴打,造成王显成手臂、头部数处受伤,致使其脑血管暴裂、颅内大出血, 随后王显成不省人事地倒在了站前派出所的楼道里。被两名警察拉在前面的张军见此情景,强行摆脱警察的纠缠扑到王显成身边时张军再次遭到警察的暴打。直至当天16点40分,王显成才被当地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抢救,但人早已气绝身亡!我们后来在查看王显成尸体时发现王显成头部额头眉弓处和手臂等多处有明显外伤,在后来尸检时也得到运城市和盐湖区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和法医的证实:王显成额头外伤,右颞肌肉大面积出血,手臂等处有淤血,尸检表上有记录。同时受害人张军也被打得遍体鳞伤。该案发生后,凶手张斌畏罪潜逃时跳楼摔成重伤(植物人)、王辉跳楼畏罪潜逃自今逍遥法外。 2008年12月17日四川《成都商报》、北京《新京报》等报社和《新浪》等数十家知名网站以及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等以《四川绵阳乡干部在山西运城派出所离奇死亡》为题对王显成死亡一案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后引起社会公众极大反响,在上级的督促下,以运城市公安局为主、运城市检察院和盐湖区检察院参加的“10.5案联合调查组”当日成立。然而联合调查组并未履行起将王显成死亡一案彻底查清的职责,仍然敷衍了事,只是将原案卷和当事人、证人简单重复调查,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威胁恐吓证人。在没有充分证据和证人证明的情况下便得出结论,仍然坚持认定王显成系醉酒摔倒死亡。 试想在我们人民警察的保护下怎么会会摔倒?既然警察看见王显成已经醉倒在地为何不送医院而往派出所拉?既然王自己摔死的为何出警的警察要冒着生命危险跳楼逃跑?既然王自己摔死的警方为何要赔偿人家45万元巨款还要求人家亲属不得上访、不得曝光、不得追究警方任何责任?运城市10.5联合调查组为何不对本案的受害人也是本案全过程亲身经历者和重要的目击证人张军调查?(有关法律规定除精神病人的证言不能采信外,其他证人所提供的证言都应作为证据予以采纳)。犯罪嫌疑人单位领导---盐湖公安分局的局长居然还担任运城市10.5联合调查组的副组长,这样的调查还是公正的吗?既然信誓旦旦声称调查是公正的、真实的又为何不敢给被害人亲属有关调查报告、立案通知书(或不立案通知书)?如此肤浅的调查报告和如此草率的调查结论怎么能向公众和家属交代?他们的调查结论和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差距太大,其调查报告简直就是胡编乱造的、颠倒黑白的报告。 对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的2名警察恣意草菅人命、践踏国法的罪恶行为以及一些公安干警和个别领导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凶手的恶劣行径,我表示极大的愤慨。现在运城警方百般抵赖,我们多次找到运城政府、政法部门都是相互推诿,对我们的控诉置之不理。面对强大的、腐败的当地(运城)政法部门我们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在走投无路之际我们恳请家乡的领导能够关注该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们被害人亲属讨回公道。 此致 ;敬礼 泣诉人: 王运华 联系电话: 13088253967 通信地址:四川省盐亭县农业局 邮政编码:621600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附: 新闻报道 绵阳乡干部在山西运城派出所死亡 网址 http://news.qq.com/a/20081217/000292.htm 安徽卫视的报道: http://tv.sohu.com/20081219/n261310112.shtml 湖南电视台报道:http://vblog.hunantv.com/p178_MTE2NzEz.html 运城10.5联合调查组组长侯委员的电话:13903595638 运城市政法委马书记电话:13633593965 运城市公安局长权局长电话:18903596666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区分局周局长电话:15035908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