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在非遗门口,一出租车强行变道,和我的车擦挂。 当时交通非常拥堵,擦挂也不严重,就想着下去拍照挪车去快处。 没想到出租车司机第一句话就是“你往左打一盘子我就过去了,非要跟我挤”, LZ当时就毛了, 你强行变道,我都没说你啥,你还有理了。鉴于他不下车,只能打122报警,122说没有人受伤,还是去快处,然而我拍完照后他还是不下车,反复就一句话,我该让他。无奈再次打122,说明对方不愿去快处,只能坚持让交警来现场处理,122说马上派人。在此期间造成极大拥堵,现场执勤协警过来询问情况, 然后让出租车司机下车,拍照去快处,他这才下来拍照。这时122安排的交警打电话过来问情况,问有人受伤没,我说没有,他还是让去快处,我说我同意,对方不同意,交警说他不去你就告他肇事逃逸,我心里有底了。
双方照完相留联系方式挪车走人,然后我电话他约时间,无语的是他还是那句话,我该让他,我懒得跟他说,直接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他说他要接人,没时间,然后挂了。当时非常气愤,马上又给他打过去,同时开了录音,再次给他约时间,他还是那句话,没空。 然后又喋喋不休地说我打一盘子让他他就过去了,这不怪他, 我说现场警察给你说了你的全责,你要是还觉得委屈,那赶紧去快处啊,那里就是专门判定责任的地方啊。 结果不耐烦的说不想和我纠缠,给我200块钱得了,我当时都气笑了。和他没法沟通,挂了电话。
到今天上午就是满48小时了,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你再不来可就属于肇事逃逸了,他竟然说他的车子受损还严重些,我的就掉了一点漆,这事就算了吧。他在郫县拉活,没时间去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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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青羊区发生的事故,需要到交警4分局办理,在羊犀立交外侧。办公室在市中心,开车半小时到达,问了导办台,得知此类事故没有在大厅办理,而是在右侧那个二层小楼里面。到了那边,还是有导办台,大姐问了事故具体时间,然后说去找事故调解室的赵警官。 赵警官先看了照片,一眼判定对方变道违章,然后根据车牌查到了出租车公司电话,通知他们安排人和我联系,今明两天内到四分局处理。目前再等他们的电话。
总结: 貌似手守法成本真的比违法成本高,虽然他耍赖不去快处,我去四分局告他,结局也只是交警催促他去办理,并没有什么额外的惩罚。而我就不得不浪费一下午时间跑交警队,油钱停车费都是自己出啊。
顺便问一句,有什么方法可以加大对方的惩罚力度吗? 我并非想要他的钱,只是想让对方为自己的无赖行为付出代价。 如果只能是赔偿的形式,如何能把赔偿最大化? 我会把赔偿金都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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