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372|评论: 16

[草根播报] 新华社::“问题疫苗”暴露的不只是“贩子”无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社追问“问题疫苗流入18省”:无良的不只是贩子

2016年03月18日 22:26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问题疫苗”暴露的不只是“贩子”无良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周科)近日,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的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涉案中或致人死亡的“问题疫苗”能够广泛流入市场,暴露的不只是药“贩子”无良,监管部门同样难辞其咎。

据警方介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母女俩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和物流快递,即可实现疫苗的“自由买卖”。这种“疫苗”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和保存,可致接种者终生残疾或死亡。“问题疫苗”涉及地方之广、社会危害性之大,令人咋舌。

我国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有严格监管规定,曾任药剂师的庞某某在明令禁止之下,拉上医学科班出身的女儿一道恣意妄为,除了丰厚的利润诱惑外,地方职能部门的失职更是助长了这种违法经营行为。从疫苗批发、流通到接种,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到位,这对没有任何资质的母女又怎么能进行长达5年的交易?其间是否存在黑色利益链,值得彻查。

目前,庞某某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其暴露的药品行业问题令人警醒。除了继续追查所有“问题疫苗”具体流向、处理相关人员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雒效文 PN066]


---------------------------------------------------------
食药监总局回应非法疫苗流出案:查清流向迅速处置

2016年03月18日 23:36
来源:新华通讯社

原标题:非法疫苗流入多省 食药监总局要求查清流向迅速处置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王思北)针对山东济南日前破获的涉案金额逾5亿元的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案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18日表示,食药监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据介绍,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和其女儿孙某在未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联系中国10余个省(市)的10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生物制品,加价销售给全国各地300余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或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由于案情重大,此案随后分别被中国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列为督办案件。

经食药监管部门核查,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只有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疫苗经营活动。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此,食药监总局要求,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将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工作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完)

[责任编辑:雒效文 PN066]http://image.club.china.com/favicon.ico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与恐怖事件无异,伤天害理,人神共愤!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3-1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与恐怖事件无异,伤天害理,人神共愤!
是啊,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极刑!

发表于 2016-3-1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链条上的每一个利益获得者都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消费者对疫苗的生产销售环节不懂,但经营的相关各方肯定是非常清楚的.

发表于 2016-3-1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那些不负责的监管者和非法经营者还有那些保护伞统统打入十八层地狱,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发表于 2016-3-1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2:23

          这帮脑残的猪!从来只想丫点子,不干实事。以前工商局管食品,药监局管药物。为了表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成立个狗屁的食药监局,让一批不懂食品安全的人来管食品。结果,不仅食品安全事故没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愈演愈烈;而且毒疫苗、毒胶囊、毒器械、假冒伪劣药登堂入室,价格直线上升。你到药房去看看,堪比百货商场,为了刷医保卡里的钱,有啥不卖?有啥不敢卖?这样的药房,还指望它货真价实?而食药局那帮XX,手中有了尚方宝剑,向食品经营者敲榨起来更理直气壮了!只能说,民之不幸,亡国之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2:24

         这帮脑残的猪!从来只想丫点子,不干实事。以前工商局管食品,药监局管药物。为了表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成立个狗屁的食药监局,让一批不懂食品安全的人来管食品。结果,不仅食品安全事故没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愈演愈烈;而且毒疫苗、毒胶囊、毒器械、假冒伪劣药登堂入室,价格直线上升。你到药房去看看,堪比百货商场,为了刷医保卡里的钱,有啥不卖?有啥不敢卖?这样的药房,还指望它货真价实?而食药局那帮XX,手中有了尚方宝剑,向食品经营者敲榨起来更理直气壮了!只能说,民之不幸,亡国之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19 22:24

         这帮脑残的猪!从来只想丫点子,不干实事。以前工商局管食品,药监局管药物。为了表示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成立个狗屁的食药监局,让一批不懂食品安全的人来管食品。结果,不仅食品安全事故没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愈演愈烈;而且毒疫苗、毒胶囊、毒器械、假冒伪劣药登堂入室,价格直线上升。你到药房去看看,堪比百货商场,为了刷医保卡里的钱,有啥不卖?有啥不敢卖?这样的药房,还指望它货真价实?而食药局那帮XX,手中有了尚方宝剑,向食品经营者敲榨起来更理直气壮了!只能说,民之不幸,亡国之兆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07:07
作为在医疗机构接种疫苗的居民自己首先应该有法律意识,不管接种任何一类还是二类疫苗必须把疫苗的批号、有效期等等记录好。二类疫苗必须保管好发票,有的接种了疫苗没有发票,假如有任何问题你拿什么事实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7:16
我们这里管食品药品的,都是以前计生办的人,专管追撵超生孕妇刮宫引产的。现在来管食品、医药,不是在搞怪吗,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3-2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央视播发了顶层对此恶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指令,要求各地各部门配合当地公安协查下线疫苗流向及其使用、反映等。

发表于 2016-3-2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1 22:31
昨天,国税局的又到我店里加税了。我想问一句,这5.7亿多元的疫苗买卖,交了多少税?
L+S

发表于 2016-4-5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已经严惩

发表于 2016-4-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thread-13500137-1-1.html
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永久的安全保障,和正常的社会纠错机制!

发表于 2016-4-1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孩子一个永久的安全保障才是对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