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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隔壁小王、

[群众呼声] 终于有了舆论正能量——公审农民工阆中书记躺枪 恶搞美女打伞是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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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说事,不能让网络成为暴力场所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是句公道话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回归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思考才能看清问题   这哈对了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恶意炒作,实在是不对哈!

发表于 2016-3-20 1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3:44
哥哥说得有理。

发表于 2016-3-20 1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性回归

发表于 2016-3-20 13: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句公道话   就是论事  不能扩大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0 13:44
网络黑手不该放过!

发表于 2016-3-2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网络暴力,顾左右而言他,转移大众视线,两不沾边的事儿嘛

发表于 2016-3-20 13: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并不是某些人发号司令的地方,应该理性回归了!

发表于 2016-3-20 1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每件事情,刚开始,可能会被带进来,但是时间长了就会趋于理性!

发表于 2016-3-20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与治理力度,不要让别有用心人阴谋得逞,让我们网络空间清朗、文明、和谐起来!

发表于 2016-3-2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谴责阆中法院示众的同时,

发表于 2016-3-20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肉也变成了另一种示众

发表于 2016-3-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应该公开审判?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首先,什么叫“公开审判”?如果对概念不搞清楚,就会出现判断上的混乱。
  我国法律中的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也就是说把法庭的全过程除休庭评议之外都公之于众,有些案件甚至通过电视转播。某些人常常要求审判公开,而且审判公开的确也是杜绝法官暗箱操作的有效途径。那么同时也会出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客观上也等于“示众”, 阆中的示众充其量只是参加公判大会的人以及周边民众了解,而电视台的审判公开则是在全国人民面前“示众”,“示众”的范围更加大。请问某些人,两种“示众”的差别在哪?不进行审判公开是缺乏透明度,进行审判公开了,客观上也是“示众”,这个两难问题怎么解决?
  另外,某些所谓“专家”的什么“侵犯隐私权”、“侵犯人权”的说法就更加经不起推敲。犯罪嫌疑人的所谓“隐私权”只是在于他在还没用被法院判决之前不应该把还不是事实的东西到处传扬,损害他的名誉,一旦通过审判定罪,并且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都公之于众,此时此刻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隐私权了。请教某些人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电视台对审判某些贪官的法庭审判的全过程进行播放,是否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和“人权”呢?除非中国的法庭审判也像某些国家那样画出来,不现场直播,但如果是这样,又如何做到审判公开呢?

发表于 2016-3-20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维护法治还是煽风点火?
  真正维护法治的人最起码应该做到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究这几位涉事农民工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有没有留下疑点?评价法院在审判的时候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而不是其他的。而某些人,尤其是某些媒体采用了“审判农民工”、“审判讨薪者”、“审判讨薪农民工”这样的标题,真的是水平问题?
  还有某些所谓的“法律专家”,不是就法律谈法律,而是把法律事件政治化:
  @陈有西:
  “劳资纠纷本来是企业和工人之间的事,政府是公正超脱的裁断者,不会正面冲突。解决不了去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解决。现在防止律师与民工接触,法院管不了大量民工讨薪案,这类纠纷正在从法庭向街头蔓延。维稳想作废律师,打压律师不让把群众带上法庭,势必骚乱天天有。没有一个政权会如此愚蠢。”
  于建嵘:
  “最高人民法院:阆中市人民法院公然违反你院的明文规定,我们在等待你的纠正和追究结果。“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对陈有西的说法,本人准备另外撰写文章与他商榷,但是在这里请他回答几个问题,劳资纠纷,劳方不是去找资方交涉或者是找政府作裁判,而是采取了危害公共秩序和妨碍公务的办法,如果你是当地政府主官,你会怎么做?另外,想借美国等12国施压之机,为锋锐事件涉事律师洗地,你不觉得不合时宜和牵强附会吗?
  至于于建嵘先生,请你首先解释清楚通过电视台公开审判过程和当众宣布审判结果两种“示众”的差别再扯别的吧?
  这次某些人别有用心地渲染“审判农民工”、“审判讨薪者”跟对夏俊锋事件、徐善合事件的炒作不但方法如出一辙,而且目标一致。他们利用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尤其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确值得社会同情,利用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某些不正常现象和社会上对此的不满情绪,内外呼应,煽风点火,以达到自己的特定目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如果说去年炒作徐纯合事件的目的是想将警察的手脚再度捆起来,让公安部的“开枪令”作废,为恐怖分子提供有利条件的话,那么这一次炒作的目的则是借助外来势力,一方面挑拨政府和农民工的关系,为他们所用;另外一方面为锋锐事件涉事律师开脱,陈有西也太性急了,一下子就把尾巴露出来。
  对于这件事,我相信很多人跟本人一样,同情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的处境,并且尽力为他们鼓与呼,呼吁政府加大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具体到这次事件,一定要查清楚事实真相,假如有恶意欠薪和相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存在的话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发生在弱势群体身上的非恶性案件,能够不公开审判就不公开审判。同时,对一小撮人想利用这次事件煽风点火,制造事端保持高度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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