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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疫苗

[即时新闻] 吴映秀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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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也没有人给个说法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3 12:35
弄死她;她男人还好意思教书?赶紧滚蛋…

发表于 2016-3-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映秀

吴映秀

发表于 2016-3-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人员的决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3 13:02
人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3 18:41
应该严惩,巴中会有吗?还有其他人在非法营销吗?望彻查!

发表于 2016-3-23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她的照片

发表于 2016-3-2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被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4 13:26
日**婊子养的

发表于 2016-3-24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渣真不该活

发表于 2016-3-24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29.x 发表于 2016-3-24 13:26
日**婊子养的

婊子

发表于 2016-3-24 21: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它弄去当慰安妇

发表于 2016-3-2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利令智昏,伤天害理!

发表于 2016-3-2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害幼儿的杂种/全家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6-3-24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儿子必遭車祸/她的女儿必被强奸!卖问题疫苗的狗杂种们/受死吧!
发表于 2016-3-24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智,不关她儿女的事,除非她儿女成年参与了的

发表于 2016-3-25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立彤律师:疫苗案应当重点查贿赂
检察机关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这一举措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检察机关就此案有两点需要追问:其一,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涉案的所有疫苗制造厂家,为什么会把疫苗卖给她?其二,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向她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为什么会担着血海般的干系进货?为什么广东省疾控中心就敢于声明,其没向任何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可能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敢卖的和敢买的都从庞某这儿拿了回扣、受了贿赂。

行贿与受贿基本上都是关起门来谈的,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似乎没有线索追查。但贿赂案件不是没有蛛丝马迹,而这些蛛丝马迹就是反常的交易模式以及交易行为。换言之,如果一个交易的种子是贿赂,那这个种子结出来的果实会带有贿赂的遗传基因,其最基本的一个表征就是质次及/或价高。

在这个案件中的行贿人庞某固然要重判和重罚,但涉案的疫苗制造厂家和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经手人,如果收受了贿赂的,应判得更狠、罚得更重。这不仅解气,同时符合经济学原理:一个有效率的司法体系在众多当事人中分摊责任时,应当让能够以最低代价来减少损失的一方承担责任(Robert D.Cooter and Edward L. Rubin, A Theory of Loss Allocation for Consumer Payments, 66 Tex. L. Rev.63, at 73)。

在本案中,能够以最低代价来减少损失的一方无疑是涉案的疫苗制造厂家和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如果它们一开始就把没有资质的庞某拒之门外,就不会成就这个惊天大案,诚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而拒绝与庞某交易的成本无疑是最小的——只要做一个资质审查,然后说不就是了。这个成本比庞某的交易成本还要小——庞某还得收购、库存、运输(虽然不是冷链运输)等等——这些也都是用钱和时间堆出来的(用在正地上多好)。如果只查庞某,而不查受贿人,这种事隔三差五还会发生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10:20
老公叫孙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12:55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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