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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川北-耗子

[群众呼声] 蓬安中坝的“天网”!@蓬安森林公安是不是可以查看一下!(蓬安县林业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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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6-4-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360截图20160407084613328.jpg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的主题 蓬安中坝的“天网”!@蓬安森林公安是不是可以查看一下!(蓬安县林业局已回复) 被 蓬安睡佛 限时高亮
回复后高亮一周

发表于 2016-4-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foundwubai 发表于 2016-4-6 17:26
关于网友反映长梁乡二村六组群众拉网捕鸟的调查处理情况


终于见职能部门的动作了。
如此“天网”捕鸟,完全无人性,丧尽天良,全国少见。
不论何种原因设“天网”捕鸟都是错误的和违法的。
看看这些被天网网住惨死鸟儿的图片,它们在死时,垂死挣扎的悲状动姿,死得很惨烈,这是被蓬安中坝人活活整死了的。不知我们林业局的局长大人看了有何感受!
天网发生在蓬安,说明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不到位,不扎实和村民的无知。如此事件没批露,不知“天网”还会多嚣张,还会有多少鸟儿惨死于“天网”之中!这不是无作为,严重的失职吗?因此主管领导要认真反思,应该对相关人员给以一定的处份和教育,警示他人。执法懂法,不再重演“天网”、“马回头”。
作为此事件的报导者,期待看到你们的反省认识和将采取的有力措施。

发表于 2016-4-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foundwubai 发表于 2016-4-6 17:26
关于网友反映长梁乡二村六组群众拉网捕鸟的调查处理情况

“湘潭县林业局森保站副站长任杰称,目前正是鸟类繁殖的季节,这时捕鸟对维持鸟儿种群和数量稳定危害很大。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捕捉鸟类20只以上便构成刑事犯罪…”(摘录2016年04月06日 14:28湘潭在线 作者:廖艳霞)

发表于 2016-4-8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米山 发表于 2016-4-8 11:23
“湘潭县林业局森保站副站长任杰称,目前正是鸟类繁殖的季节,这时捕鸟对维持鸟儿种群和数量稳定危害很大 ...

请问:蓬安林业局,在“调查处理”“天网”时,你局统计出5处30张网,共捕杀了多少只鸟?分别是那些鸟?有不有国家保护的鸟?

发表于 2016-4-8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些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分子

逮到一律应该劳改三至五年!

发表于 2016-4-8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蓬安县林业局:
在[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中声称:设天网捕鸟“主要是森林植被良好,各种鸟类数量众多,农民为保护己播种下地的玉米和花生种籽不被鸟儿刨食,在农田周围拉起粘网捕鸟。”此答复的因果关系,说明没有政策水准,强盗逻辑,在为设“天网”者开脱,如此文是领导审稿公开发,此领导是个“冗官”加“庸员”。
”森林植被良好”、”各种鸟类数量众多”,还是罪过?!是村民该下毒手对鸟儿“斩尽杀绝”的原因?!如此怪论。
“天网”是安在种籽地的?这些被捕杀的鸟是被刨食时被活捉到的现行?!反之,如没有”森林植被良好”、没有”各种鸟类数量众多”,村民就不会设“天网”,也就是说是森林植被良好,各种鸟类数量众多惹的祸?是罪魁祸首!以此逻辑类推:强盗杀人越货,是因为你东西多了才杀人偷窃,反之东西不多,他不会杀人盗窃,因此,强盗无罪,是你东西多了的罪过。

发表于 2016-4-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米山 发表于 2016-4-8 12:13
请问:蓬安县林业局:
在[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中声称:设天网捕鸟“主要是森林植被良好,各种鸟类数量众多 ...

将心比心!如果你家里有几亩地,家人刚播种了玉米和花生,结果没过几天,全部被鸟儿刨食了,你怎么办??? 请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谢谢!

发表于 2016-4-8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q384 发表于 2016-4-8 15:48
将心比心!如果你家里有几亩地,家人刚播种了玉米和花生,结果没过几天,全部被鸟儿刨食了,你怎么办?? ...


感情代替不了法规。人类不应该用如此“天网”来对待鸟儿!

2015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q384 发表于 2016-4-8 15:48
将心比心!如果你家里有几亩地,家人刚播种了玉米和花生,结果没过几天,全部被鸟儿刨食了,你怎么办?? ...

:lol:lol

发表于 2016-4-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到此为止!观点新,不讨论,我只知道农民伯伯种的菜粮喂的猪鸭鱼把我养大的!

发表于 2016-4-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foundwubai 发表于 2016-4-6 17:26
关于网友反映长梁乡二村六组群众拉网捕鸟的调查处理情况

蓬安县林业局到安天网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蓬安论坛公开进行了回复。对于蓬安县林业局的回复,我认为没有政治态度和政策水准,不能起到自我反省和警示教育作用。
不论何种原因设“天网”捕鸟都是错误的和违法的。看看这些被天网网住惨死鸟儿的图片,它们在死时,垂死挣扎的悲状动姿,死得很惨烈,这是被蓬安中坝人活活整死了的,不知主管部门有何感受!
天网发生在蓬安,说明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不到位,不扎实和村民的无知。如此事件没批露,不知“天网”还会多嚣张,还会有多少鸟儿惨死于“天网”之中!这不是不作为,严重的失职吗?因此主管领导要认真反思,应该对相关人员给以一定的处份和教育,警示他人。执法懂法,不再重演“天网”、“马回头”。
作为此事件的报导者,期待看到你们的反省认识和将采取的有力措施。

发表于 2016-4-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还有人对“天网”捕鸟,不知法懂法,有着不正确的解读,这与主管部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规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有关系。此事批露后,林业局还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的话,很难说不会反弹?

发表于 2016-4-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蓬安林业局回答:你局在“调查处理”“天网”时,统计出5处30张网,共捕杀了多少只鸟?分别是那些鸟?有不有国家保护的鸟?

发表于 2016-4-11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4-1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鸟?比如猫头鹰、麻鹰、黑鹰之鸟类,如有;那拿“天网”捕鸟的当事人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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