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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行凶者,还我一双眼(巴州区公安分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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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4-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经常在论坛里面看见巴中耍娃发言,我一直以为是个帅锅哟,所以朝思暮想的崇拜他;P,今天看见有人在论坛里面发帖报料,没想到是个漂亮的女记者哟。:P

发表于 2016-4-1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那地方要裹得严实些:)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6-4-13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16-4-12 09:28
真会说话,"可能长得很漂亮,打扮也很时髦,又在ktv消费",

  嘿 朋友 今天看见论坛里面有人发帖子,当时状况真的被我猜中了,不信你看嘛【1#  发表于 2016-4-13 17:06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回帖奖励
此亊我知道,首先说打人是不对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反过来大家想想,伤者作为国家新闻工作者,穿着有点性感出现在酒吧,难免发生误会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3 19:02
KTV也是人去的,不论是谁都应该尊重别人,那些下三烂应该受到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05:02
进酒吧夜店之类,都不是好东西,社会渣滓一类,狗咬狗最好。

发表于 2016-4-14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ida 发表于 2016-4-12 08:47
常去KTV的人也不是好货

街上车那么多,每天都在出车祸,您如果是不想要命的话千万不要上街哦,万一一不小心被车撞死了,别人还要说您为什么要在经常出车祸的马路上去晃荡呢~

发表于 2016-4-14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话讲良心 发表于 2016-4-12 08:33
没事跑KTV去干什么?KTV有风险,应该有预见性,自我保护意识需要加强。

没事跑出去干什么?马路有危险,应该有预见性,自我保护意识需要加强。

发表于 2016-4-1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同志还是随身带把刀吧,人渣少一个是一个
发表于 2016-4-1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为那些有事没事就泡KTV的女人辩护了。打人等是人渣,同时也道出了KTV的另一面。如果KTV里没有鸡,这些人渣又怎么会把泡KTV的女士当成鸡呢?既然是个鸡婆出没的场所,一个正当的女士跑那种场合去凑什么热闹呢?
也许这事情还有另一个版本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19:08
听说那女记者还不想公安抓人,她好狮子大张口要票子,现在人抓了依法处理,依法赔偿,她又在网上来炒。
发表于 2016-4-1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应该还有另一个版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0:28
我听到的版本也是这位美丽的女记者狮子大开口要四十万还是怎么的?依法处理就要不到这么多钱了,建议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1:15
希望公安机关秉公执法,不要让百姓认为警匪是一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1:40
一群人渣评论看到就生气。女的就不能去ktv?混账逻辑。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无辜被打还有理了,改天你的子女或者亲人被人无端殴打你就不想要赔偿和将坏人绳之以法了?可笑,可悲。也可怜你们。今天你的不负责任的评论也许明天你就是同样的受害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2:25
打人的应严惩,太无法无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2:25
打人的应严惩,太无法无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4 22:37
枪毙人渣都不为过!
发表于 2016-4-15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种地方不去也罢,去也要一大群人嘛

发表于 2016-4-1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光雾之巅 发表于 2016-4-12 08:38
建议争取媒体的力量,同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理由!!!

公安机关应该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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