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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139.204.25.x 发表于 2016-4-13 23:18 如果拆迁目的是公共事业用地就应该强拆,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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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入城的农民 发表于 2016-4-14 09:28 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延安路某小区,就是因为住户要价太高,开发商干脆就留下不开发了,你们自己住危房,自己 ...
海蓝天晴 发表于 2016-4-14 10:23 不能由于钉子户就耽误一个片区的发展,让一方的老百姓受害
a407901232 发表于 2016-4-13 23:26 你去问问搬家的村民,有几个不骂的。照你的逻辑,他不搬家,阻碍了城市的发展,是贪得无厌,有罪于全体国 ...
OO哦XX想 发表于 2016-4-15 10:24 我说你就是个杂种,日寇和现政府可以一起说的。我发现你一直在攻击政府和他人。你真是个挨千刀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