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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巴中市公安局冻结赃款3000万竟莫名蒸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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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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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新闻通讯社刊发不实稿件的情况说明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4-1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这种危害社会乱发消息的,应该用法律手段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5 18:37
为一己之私,妖言惑众

发表于 2016-4-1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中华新闻通讯社刊发《巴中市公安局冻结赃款3000万元竟莫名蒸发》不实报道的情况说明

2016年4月13日,中华新闻通讯社刊发《巴中市公安局冻结赃款3000万元竟莫名蒸发》一文,引起多家网站转发。该稿件失实,现就事件真实情况作如下说明:
2015年6月17日,潘XX到巴中市公安局报案,反映唐友明诈骗其现金300万元,我局立即开展立案审查,在立案审查期间,发现唐友明以巴中中泉国际、凤凰国际城、柳津桥国际城等项目名义,通过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收取保证金5000多万元,唐友明去向不明。2015年7月2日,我局以唐友明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在查找唐友明下落过程中,得知唐友明于2015年7月6日因患癌症死亡。
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唐友明曾将成都捷祥投资有限公司交纳的保证金2500万元、朱XX交纳的保证金500万元转交给巴中煜星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为防止财产转移,2015年7月24日,我局开具《协助执行财产通知书》,拟依法冻结唐友明向巴中煜星实业有限公司交纳的保证金3000万元。但经调查发现,该账户资金余额不足,仅余5313.24元,因此实际冻结金额只有5313.24元。公安机关向协助执行单位开具的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是涉案金额3000万元,但实际冻结金额严重不足,待协助执行单位资金充足时会自然冻结。中华新闻通讯社将我局拟冻结金额与实际冻结金额概念混淆,作出的报道失实。本次实际冻结的金额就是5313.24元,不存在“巨额冻结资金人间蒸发”。
特此说明。


巴中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5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5 21:50
记者看来也要多学点知识,不能不懂装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5 22:11
唉,当初打保证金的时候和到广西五鸿公司去实地考察咨询一下,花点差旅费也不至于上当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16 08:30
看了一下看来是读者混淆概念了

发表于 2016-4-1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巴中凤凰城违法招投标,招来一个假公司,政府的监管责任又去了哪里?这难道也是不实报道?

发表于 2016-4-1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光前说:“我们与罗华林他们把2200万保证金打给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唐友明指定的汇款账户,其中还有95万现金直接汇给巴中凤凰国际城账户,尽管唐友明已经死了,但唐友明指定的汇款账户所有人并没有死亡,唐友明指定的这些汇款账户所有人显然也涉嫌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死亡,既然立案了,公安机关应该追究共同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刑事责任,把我们被骗的资金追回来。”事发一年之久,巴中市公安局没了下文,没有给一个合理说法!

发表于 2016-4-1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网上回复称:中华新闻通讯社将我局拟冻结金额与实际冻结金额概念混淆,作出的报道失实。本次实际冻结的金额就是5313.24元,不存在“巨额冻结资金人间蒸发”。
但你们公安局的冻结财产通知书上明明写着是:冻结数额3000万呀,可没有写拟冻结金额3000万(实际冻结的金额就是5313.24元)。显然是巴中市公安局冻结财产通知书误导网友,怎么能是不实报道呢?

发表于 2016-4-1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问题大家都心照不宣,但是你能怎么样?

发表于 2016-4-1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5.196.x 发表于 2016-4-15 22:11
唉,当初打保证金的时候和到广西五鸿公司去实地考察咨询一下,花点差旅费也不至于上当嘛

对于这个社会,我真是无语了,没办法,现实就是现实,所以不要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16-4-1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冻结赃款3000万竟人间莫名蒸发,难怪现在这是越来越多了.原来什么事都可以为所欲为的。

发表于 2016-4-1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太正常了。见怪不怪,手段恶劣

发表于 2016-4-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擦,来晚了,但是我也很气愤,顶一个表示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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