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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办不到房产证的烂摊摊到处摆起哪个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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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23:02 | |阅读模式
有些开发商修起房子几年都不办房产证,住户多次找建设局还是办不下来,那些建筑商还到处在修房子,烂摊摊到处摆起老百姓的事哪个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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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08:33 |

         

     莫一竹竿打一船人哟!也不是到处摆起,少数罢了。

发表于 2009-7-15 08:07 |
商品房买卖关系是买房的人(法学名词叫做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法学名词叫做出卖人)这两个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的以商品房买卖为内容的一种合同关系,这两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确定的,所以买房人与政府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也不是商品房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建设局、规划局等只负责对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开发商还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签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交付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同时还要办理环保、城市规划等一系列政府批文,在这个前提下,开发商还要周转资金充足(有的资金不足还要向银行贷款才有开发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期房就是预售许可证)后,才算依法进行了房地产开发。竣工后才能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开发商在依法进行上述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开发项目的房屋产权证(即初始产权,俗称“大产权”)应向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俗称“小产权”),买受人取得这个“小产权”并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还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后才算真正对所买的房子具有所有权,才能依法对房子进行处分(即自己出售 、出租收取租金等转让或抵押给银行贷款等),没有取得“小产权”而进行的出售、出租等行为缺乏合法的法律要件,也无法抵押给银行贷款资金做其它用途。

   所以拿不到房产证(即“小产权”)问题,首先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这问题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走法律程序,只能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开发商,或与开发商协商。至于政府,那是与开发商之间在审批项目过程中的一系列行政法律关系,与买受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买受人对政府在给开发商进行一系列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有异议,只能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纠正不当的行政审批行为或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多年的法律实践中,我们遇到的买受人迟迟拿不到产权证的案件中,最大的根源是:开发商资金实力不足、无法全部交齐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从而导致一些应有的合法的政府批准文件无法办理齐全,从而无法完成给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也就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这里,买房前关键查看开发商是否办齐了所售楼盘的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期房是预售许可证)等关键的政府批文原件。

发表于 2009-7-15 08:0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7号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发表于 2009-7-15 08:12 |
    从法律程序上讲,政府可以做一些协调说服工作和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对违规开发商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但也不能代替开发商对买受人的民事责任。不管你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也好、还是解除合同退钱也好,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与开发商解决

发表于 2009-7-15 11:52 |
莫一竹竿打一船人哟!也不是到处摆起,少数罢了。

发表于 2009-7-15 15:13 |

楼主你好!

  目前,我局正加强管理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组织竣工验收,落实产权。对过去遗留问题,县政府已成立处理“两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现正在调查处理中。

  联系电话:0827-7118065

                                                                通江县规划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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