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189|评论: 13

禁渔期垂钓:不懂法,真可怕;不执法,更可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渔期垂钓:不懂法,真可怕;不执法,更可怕!
嘉陵江禁渔期,沿岸钓竿林立,没有一天消停!“麻辣、三国”发帖子曝光,公布了四川省的“禁渔令”,回帖依然振振有词“钓鱼是可以的”“百度没有禁止”!为了口腹之欲,公然“置禁渔令而不顾”,是可怕呢,还是可悲呢?而主管部门,至今仍然“集体失声”,还不时秀一秀自己的“功劳”,世上 ,还有比此种行径更可怕的吗?
(欢迎“秀功劳”像去年一样,化名如“疯狂张扬”等特有网名,行人身攻击之实)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天然水域的禁渔期,为每年的2月l日至4月30日。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每年不得少于3个月。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或划段实行常年禁渔区,并设置禁渔标志。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
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DSC06417_副本.jpg
DSC06449_副本.jpg
DSC06445_副本.jpg
DSC06434_副本.jpg
DSC06433_副本.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DSC06433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DSC06434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DSC06445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DSC06449_副本.jpg
发表于 2016-4-1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该海事部门管…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恰恰是“中国海事”大船10米之内,垂钓的人“打拥堂”,所以我断定,不归他们管!谢谢回帖!

发表于 2016-4-1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岸边的海竿比渔网还密哦

发表于 2016-4-2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是不是政府部门的,还者他爸是什么大官,不然胆子没有这么大,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发表于 2016-4-2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渔政部门管理!!!
发表于 2016-4-2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渔政部门管理…明显不作为。
发表于 2016-4-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在禁渔期垂钓,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配合。
发表于 2016-4-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在禁渔期垂钓,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配合。

发表于 2016-4-2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路过路过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