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呵呵”了。看来依法治国还有很长路要走。
原文“正是饭点,等吃了饭多,警察不肯,并且态度不好,拉住男人就走。女人就拉住警察不要他们走,年轻警察就把女人一甩,当时就晕倒在地。男人看到自己老婆晕倒想要看是何情况!警察不让,男人反抗,警察就又把男人打到在地。”
1、警察传人,还要等你把饭吃了?吃完饭要上厕所、要洗澡、要看电视、要睡觉,是不是也该等?等你自己愿意去为止?
2、“女人就拉住警察不要他们走”......我们国家专制,你还能去拉。建议去网上搜下视频,看看民主国家警察碰到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3、“男人反抗,警察就又把男人打到在地”。请注意,警察是来传人的,不去是可以采取强制手段的。你是警察的话,传唤对象反抗,你怎么办?讲道理?哀求?
当然打人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有证据确实证明警察无缘无故打人,支持投诉到底。
这些只是就原文说的,就事论事。
如果LZ确有证据,或者确有道理,可以传上来,大家都看看。这样无头无尾,确实难以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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