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ftp_168: 您好,关于您在论坛发帖《巴中交警惊人黑幕,请主管部门管管》后,我支队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13年8月26日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罚款罚缴分离原则,来我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驾驶员,在处理违法时,都要自行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等银行网点自行缴纳交通罚款,由于到各银行网点路程较远,且自行缴纳罚款的每笔业务操作耗时较多、速度较慢,为方便办事群众,支队在违法处理大厅设置了一处银行委托代收服务点。同时,在各个违法处理窗口专门设置了提示牌:如到银行网点缴纳交通罚款,没有任何手续费。缴纳罚款群众可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支队于2016年4月15日获悉巴中麻辣论坛网友“ftp-_ 168”《巴中交警惊人黑幕,请主管部门管管》的发帖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撤销该银行委托代收服务点,办事群众可到各银行网点办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 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监督支持,今后我们一定会将工作做得更好!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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