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羁的风av”网友你好:
对你反映的诺水河镇玉皇坝村原支部书记张志彬的问题,诺水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张志彬“打大开发牌子,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经调查,2000年,为引进社会资金发展旅游项目,诺水河景区“四洞一山”对外承包经营,张志斌与政府签订了金童山承包合同,张志彬出资90余万元修建了金童山游步道、维修了寺庙、修建了山门等基础设施。目前,政府没有提出回购金童山经营权,不存在骗取国有资产的问题。
二、关于反映张志彬“打养殖牌子,侵占良田百亩”的问题。经调查,张家坝的养殖场是根据国家农业部相关政策,由通江县水产渔政局具体负责建设“野生大鲵养殖基地”,总面积43.8亩,基地建设完工后,由南江县沙河镇王中马负责具体经营,县水产渔政局每年给群众支付土地流转费5万余元,张志斌没有参与。
三、关于反映张志彬“打领导牌子,实际参与腐败”的问题。2012年,诺水河景镇建设启动以来,所有的工程项目都是依法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或者招投标确定建设施工队伍,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张志斌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化解等事务中协助指挥部和诺水河风管处开展工作,施工和验收也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四、关于反映张志彬“开越野奥迪,腐败进行到底”的问题。张志彬通过经商创业致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但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注意自己的言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镇党委已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五、关于反映张志彬“开西昆楼歌厅,涉嫌组织卖淫”的问题。经过到公安机关调查了解,金童山下“西昆楼”歌舞厅是由张国高投资开办经营的,已于2003年8月停止营业,与张志斌没有关系,张志彬也没有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
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5月,张志斌同志因违纪,诺水河镇党委免去了张志斌同志玉皇坝村支部书记职务,2015年8月县纪委给予张志彬同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非常感谢你对诺水河工作的监督,如有诺水河党员干部违纪的相关线索和证据,请向镇纪委举报和反映,联系电话:0827—7640002。
诺水河镇党政和信访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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