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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啊可笑,你还没有睡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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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你还没有睡醒哦
不仅应该公捕,还应该公判,公开杀!
应该依法办事撒、不然就要乱套
杀一敬百
唉,说“莽娃儿”激进嘛,看来比莽莽激进的人多了去了,这世道“有救了”。如果时机成熟,又有人煽风点火的话,不信,你看,一场新文革马上就又要爆发了。
如果有机会,咱屁民还是想移民到外面去,惹不起你们,躲总可以吧。就怕躲不脱哎。
支持楼主。
“公捕大会”是违法行为。南充晚报缺乏法律常识。
[em52]
你娃娃在放屁!你娃娃有法律常识就去告噻。GRD
你才是GRD,你一家都是GRD,你屋几代都是GRD......
楼主已经讲得这样明白了。有本事拿出“公捕”合法的证据噻。我想你GRD也拿不出。
亲自经历,就不会同意楼主的观点了。
不要扯人权和隐私等等,对犯罪分子和犯罪事件老百姓也有知情权,支持这种做法,目前很多法律量刑较轻,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下降,所以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意识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所以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意识......
要不要恢复游街、陪杀场?那个威慑力强哟。
楼主球经不懂,小平同志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你们一天扯国外的法制体制,我看你们希望我们国家走向资本社会啊?
犯罪分子的气焰就应该打击,要不社会的秩序怎样维持,只要能震慑犯罪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怎么做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