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教育局如此官员》网友: 现就你家属所住公租房改由你本人名下一事回复如下: (一)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2016年最新发布的《巴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三类人群可以享受公租房待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合租合同或协议;符合优先供应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可由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经调查得知: (一)先生系国家退休人员,子女系在职工作人员,其家庭收入已经超过享受公租房待遇,且在现场出具材料时缺少原退休单位加盖公章材料的证明。今日依法治国时代,不按流程审批、惯走自上而下的办事套路已经成为历史,先生确因其他原因该当享受国家惠民政策,还请躬身多行一步,依法完善审批程序!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审批材料时本着维护广大职工利益这一底线、严守国家机关工作流程这一红线,对于混淆视听、罔顾事实、企图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借机侵占国家资源等不法行为将保留依法检举的权利! 县教科体发言人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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