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晚报讯(记者严波)2012 年,南江男子康某某在成都华西医院外,购买了金额为3 万多元的假住院费用单据,后来在相关单位报销了3 万多元,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康某某获刑一年四个月。 据了解,2012 年5 月左右,康某某在成都华西医院给其父亲治病时,医院外张贴的制售假发票的违法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随后,康某某联系上了制售假发票团伙,以其父亲康某甲的身份信息,用1000 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总金额为34000 多元的假住院费用单据。2012年9 月24 日,康某某使用该虚假住院费用单据在南江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费用33000 元用于自己开支。 2014 年8 月15 日,因为该制售假发票团伙的落网,康某某随后涉嫌犯诈骗罪被取保候审,今年3 月9 日被南江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案发后,康某某已经全部退还了诈骗所得的3 万多元。 南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购买虚假住院病历及报销发票,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 元。 (来源 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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