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从山中看矿出来,在路边小镇上等班车,巧的是刚好站在了一家派出所的门口,大门的墙上挂着"公安部五条禁令",反正等车也是无聊,细看了一遍,现抄录如下:
公安部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哦哦,原来如彼,原来如彼.
就是说在这之前这些事警察都可以做,可以酒后开车,可以赌博.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当警察呢.那么"枪支管理条例""治安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这些对当警察的都没用.真是算我孤陋寡闻呀.当了一回刘姥姥.
我又纳闷了,那些五条禁令没有禁止的,比如烧杀(枪杀除外)淫掠,是不是他们就可以做呢?我好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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